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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入職的時間嗎

發布時間: 2022-02-01 12:36:51

❶ 試用期算作入職時間嗎

入職時間是從你去單位報道的那天算起,合同簽訂時間也是那天開始的,所以,試用期是算作入職時間的。

❷ 浙里辦發布的個人入職信息可以算做工作時間嗎

摘要 通常在辦理完入職手續(即:雙方簽字完畢)的當天,除非在入職手續中另有約定的。就應該計算為用工起始日。

❸ HR問「什麼時間可以入職」,怎麼回答最保險

面對面試官的常見問題,本來沒有什麼可矯情的,但這只是針對面試官而言,但是一個人語言的內容對於任何人來講都會產生不一樣心理印象,盡管這個人心裡並不一定非常清楚,但實際上語言的內容會不知不覺影響一個人的某種判斷和心理傾向。所以,對於面試官的問題「什麼時候能入職」,他自身或許沒有太多的「潛在含義」,甚至完全不會是個什麼所謂的「坑」(大家把面試官想得太復雜了)。但應聘者的回答卻是或不知不覺影響面試官的某種心理。所以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根據以下具體情況靈活掌握,達到最佳效果。

應聘者屬於在職狀態。如果應聘者屬於在職狀態,就更不能用「隨時」來回答了。一個人在一個公司工作,成功應聘另外一家公司離開的時候,有責任心的一定會把工作交接好,而且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還要提前一個月。而「隨時」就表示應聘者對現在在職的公司「不負責任」。所以,對於在職的應聘者來說,至少要回答「請給我十天的時間,給現在的公司工作交接一個交代」,或者「我們公司有規定,需要一個月的時間讓公司招人接替我,還要做工作的交接」。這樣會讓面試官覺得應聘者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如果面試官需要的人員比較急,他自然會有信息反饋「一個月時間太長了」。這個時候,應聘者可以根據面試官的信息反饋對自己的入職時間做出調整,比如「一周後入職」或者「十天後入職,我和現在的公司協商好」。

❹ 企業單位可更改員工的入職時間嗎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 裁機構提請仲裁,勞動合同應 該包括試用期 ,而且,合同應該是一式 兩份,你與單位各一份,這樣就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因此,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本身有問題,應該投訴該單位,也可以以單位欺騙為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

❺ 入職時間可以與擬聘用時間一樣嗎

你好,入職時間和您聘用時間是不一樣的,擬聘用時間其實還屬於公示期,還沒有正式聘用,而入職時間就是你正式聘用了

❻ HR問「什麼時間可以入職」,該怎麼回答

就說看情況吧。3-5年初期,如果公司適合你,你能為公司貢獻自己的力量,你會繼續做下去。如果你不能在公司創造利潤,你就會離開。不要一開始就說你會堅持下去。他們不會相信,你自己也不會相信。記住要謙虛。面試時問,你打算在我們公司工作多久?為什麼呢?什麼時候怎麼回答?從這個問題的題目可以看出,基本上有兩個答案。我會在你們公司長期工作;

另一個是HR,有豐富的面試經驗。他問這么尖銳的問題,是為了觀察你回答問題的反應能力、技巧和靈活性。相信更多的面試官問這樣的問題都屬於後一種類型。這類問題可以佔到企業面試的三分之一左右。一般雙方談同樣的情況,最後都會被問到。像這個「喇叭」一樣的問題是「你喜歡加班嗎?」「你為什麼換工作這么多次?」"舉一個讓你在工作中感到非常壓力或沮喪的例子."等等。如果面試官想在短時間內盡可能多的了解一個求職者,就要用各種方法和不同的問題來測試受訪者,才能得到預期的結果。

❼ 入職時間可以在離職時間之前嗎

我認為,您這樣辦是不合適的。我建議您在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辦完相關手續後,再到新單位入職。

❽ 每年的年假都必須過了入職日期才可以休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就可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這里沒有必須從1月到12月計算的概念,也就是說只要工作滿12個月即可。而且並不是說必須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可以享有,在實踐中只要你是處於工作狀態不管是否在一個單位都應當依法享有帶薪休假,如果單位不執行,你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❾ 離職日期和入職日期可以是一天嗎


【法律分析】
可以,沒有相關規定禁止此類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