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公司上班時間超過十五個小時可以投訴公司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准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因而是可以投訴公司的。
如果您公司是實行的不定時工時制度。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人員不執行加班工資的規定。但是實行不定時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仍應按照相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平均每天原則上工作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 天。它是指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間限制的工時制度。其特點就是直接確定職工勞動量、無須確定上下班時間,可簡單理解為只看工作結果,不問工作過程,是用人單位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的方式。總的來說15個小時已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了,因而是可以投訴公司的。
按照勞動部[1994]503號文件《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一)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准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准。
❷ 上班時間過長哪裡投訴
法律分析:如果你的工作時間按月計算超過法定工作時間36小時,即月平均多於203.36小時(167.36+36),或者沒有按規定發給你的加班工資,單位屬於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❸ 想要舉報勞動者工作時間長,工作時間亂罰款怎麼舉報
向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❹ 違反了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如何舉報
你可以向各地方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以下是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你看看用人單位違反了哪一條?然後申請仲裁,不一定要打官司。
❺ 上班時間太長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上班時間過長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正常情況下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的上班時間為8小時。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費,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❻ 在公司上班時間超過十五個小時可以投訴公司嗎
在公司上班時間超過十五個小時,你可以看一下合同,上面規定的工作時間沒有如果規定的工作時間,並且你加班15小時沒有給加班費的話,你可以投訴
❼ 一天工作12小時可以舉報公司嗎
法律分析: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為八小時,除部分特殊情況外,超出時間則為加班,相應給員工加班費,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長期讓你們加班超過十二個小時,情況屬實,出示有理有據的證據,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❽ 工作時間太長如何投訴
你可以向當地工會組織反映,請求維護其合法權益,;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反映或者申請仲裁。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勞動時間的規定》要求,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超過的,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付加班工資。
附《國務院關於職工勞動時間的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 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❾ 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可以舉報嗎
這個正常的
工作時間就是有八小時跟12小時的
都是合法的,這個舉報也是沒有地方舉報的
❿ 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是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的,遇到此種情況,可以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委託律師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