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運動資訊 » 駕照多長時間可以扣分
擴展閱讀

駕照多長時間可以扣分

發布時間: 2022-02-06 02:15:07

Ⅰ 駕照開多久可以扣分

剛拿的駕駛證一年內可以扣分,但不同駕照的處理結果是不同的。C類駕駛證實習期扣0-11分,對駕駛證無影響,正常交罰款扣分就行了。

Ⅱ 駕照扣分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怎麼扣分的

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12個月)扣分不滿12分的,只要把罰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樣進行處理。下一記分周期開始車管計算機系統便將上一記分周期的分數全部清零。

Ⅲ 駕駛證到期可以扣分的時間

駕駛證到期當天會扣分,如果駕駛證到期當天尚有上一周期分,在當日24時前扣除的是上一周期的分,24時後進入下一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駕駛證;(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Ⅳ 駕駛證扣分多長時間處理

a2駕駛證扣分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扣分不滿12分的,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內到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理論學習,並進行駕駛證審驗,第二種扣分大於等於12分則需要從新學習各類交通法規再通過考試。

a2駕駛證扣分怎麼處理:

a2駕駛證只是違章記分,就需要抓緊時間去交清了罰款,然後在記分周期結束後的三十天內去參加審驗就行了。

如果累積分達到12分執勤民警查獲後應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移交車管所,需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相關項目的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發還駕駛證。

對於在一個記分周期內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應在相關教育考試後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後才能按規定清分。

對於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交納的記分將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對於達到12分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警部門注銷。

持a2駕證在本記分內扣1-11分的,需要交納罰款清除扣分,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轄區車管所接受3小時安全教育。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Ⅳ 駕照扣分多長時間要處理

處理違章是先扣分,然後給出違章確認書,之後按照確認書指定的銀行網點去交罰款。
所以扣分的日期是處理違章的日期,不是交罰款的日期(交罰款日期需在給出確認書15日內,否則會被扣除逾期未繳納費用。),也不是違章日期。

Ⅵ 新拿的駕照多長時間才能扣分

有駕照就能扣,不過不能超過12分,超過十二分你的駕照就白考了

Ⅶ 駕照扣分多長時間處理

駕駛證扣分一個記分周期就可消除,但必須把違章處理掉,罰款交掉。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從駕駛證上的「初次領證日期」為起算日,以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

駕駛證消分新規如下:

根據《關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規定,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處理違法行為的情況,將納入啟動嫌疑駕駛證調查程序。一輛車最多隻能接受3個駕駛本處理違法行為,一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找人背分的行為受到限制。

駕駛證消分流程如下:

交警拿著駕駛員的駕駛證和行駛證在電腦上或警務通上列印出來正式罰款單,如果是扣分的違法行為,那麼列印出罰款單時就記分了。交完罰款即可消分。

駕駛證消分周期從什麼時候算? 從駕駛證下方「有效起始日期」起算, 一年(即一個記分周期)內, 記分不達到12分的, 系統會在下一年(即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 將所記的分數清零(記分周期不斷地循環)。

Ⅷ 駕照扣分周期多長時間

駕照扣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Ⅸ 駕照扣分後多長時間可以處理

駕駛證被扣分後應當在15天內處理。被扣分後應當在15天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天不去繳納罰款的,會產生滯納金。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