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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進拘留所一般多少天可以出來
進看守所後,多長時間可以出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24小時就可以出來;如果涉嫌犯罪需要逮捕的,時間就要長許多。
1. 進看守所後,多長時間可以出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24小時就可以出來;如果涉嫌犯罪需要逮捕的,時間就要長許多。
2.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二條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 異地執行拘留的,應當在到達管轄地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將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4. 第一百二十三條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5.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7.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被行政拘留15天,被拘留的當天不算,從被拘留的次日開始算,第十五天的時候出來(如果被拘留的當天算,是第十六天出來)。比如,某人在1月1日被治安拘留15天,從拘留的次日,即1月2日開始算,到1月16日正好是15天,1月16日出來。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