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院病歷可以修改嗎
法律分析:一般住院病歷不可以修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病歷本書寫錯誤,需到醫院按《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來修改,只能在錯字上面劃雙線,保持原有記錄清楚可辯,並註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簽名,不能使用刮、塗等來掩蓋或去除原有字跡。如果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其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第三條 病歷書寫應當客觀、真實、准確、及時、完整、規范。
第四條 病歷書寫應當使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復寫的病歷資料可以使用藍或黑色油水的圓珠筆。計算機列印的病歷應當符合病歷保存的要求。
第七條 病歷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保留原記錄清楚、可辨,並註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簽名。不得採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上級醫務人員有審查修改下級醫務人員書寫的病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