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保斷繳多久後不能用
醫保斷繳多久後不能用?我給大家介紹一下。
醫保斷繳三個月後不能用。
醫保的參保年限是不會作廢的。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續繳醫保,其中斷前後的連續參保時間合並計算(連續繳費),超過3個月的,只能重新參保。
醫療保險斷交的後果:
1、醫保待遇從斷交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2、斷交期間個人賬戶不再劃入。
3、斷交期間不計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4、斷交三個月以上或中斷繳費在三個月內但不選擇中斷補繳,如果再以個人身份參保有六個月的醫療待遇等待期。
5、在重新參保24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額為我市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待遇的50%。
另外醫療保險以前的繳費年限還是要累計計算的,不會清零。醫療保險與人們的生活關系密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不要斷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