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出生多久後可以離婚
原則上不管孩子出生多久夫妻都可以離婚,如果雙方選擇協議離婚,跟孩子是沒有任何關系的,無法協議離婚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女方分娩以後的一年內男方不能起訴離婚,女方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一、孩子出生多久後可以離婚?
原則上不論孩子出生多久都可以離婚,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婚姻關系真實有效;
3、自願離婚;
4、簽訂離婚協議,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離婚後怎麼確定孩子的撫養費標准?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四、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孩子出生以後的一年內還在哺乳期內,這時候對於女方來講,無論是身體、心理,都處於特殊階段,所以在這一階段是限制男方起訴離婚的。不過,男方如果在這一階段堅持要離婚的,可以和女方協議離婚,只要女方同意,就可以解除婚姻關系。
② 婚後孩子幾歲可以離婚手續
原則上夫妻離婚跟孩子的年齡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不管孩子幾歲,雙方同意離婚,並且對其他問題也有一致意見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構辦離婚證,無法協議離婚,在女方懷孕期間,生孩子後的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的6個月內,男方沒有特殊原因不能起訴離婚。一、婚後孩子幾歲可以離婚手續?
夫妻離婚和孩子的年齡無關,但在女方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綜上所述,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孩子不能幾周歲,夫妻一定不能離婚,事實上,即使女方懷孕,但是男女方都同意離婚的,也可以協議離婚,女方分娩後的一年內不允許男方起訴離婚,主要是從女方的生理和心理等各方面考慮的,跟孩子並沒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