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婚男女共有生活多長時間算同住
未婚男女同居住一起不多久都是按同居關系論,自1994年2月1日之後就沒有事實婚姻了。
❷ 認識三個月就同居好不好
同居,利弊全分析!!
非婚同居不再只是好萊塢電影明星家庭的專利。家喻戶曉的蘇珊-薩蘭登及添-羅賓斯,歌蒂-霍恩及科特-羅素,傑西卡-蘭格與山姆-謝潑德等只是全世界成千上萬此類家庭的其中一二罷了。
在我們與新浪網聯合發出的對11776人的大型調查中,65.73%的同居要求是男孩子先提出來的,更有近20%的MM在面對「他」提出同居要求的時候,完全不知所措或者選擇委屈自己的意願去迎合「他」。
同居為性愛?
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幫你搬家的也會是男人。之後,從前偷偷摸摸見縫插針的性生活變成了有規律的做愛,男友在朋友之間對自己的稱呼也從「女友」改成了「老婆」。更重要的是,每個月都要戰戰兢兢地用試紙檢測一下,乞求自己千萬不要懷孕……
於是,很多女人開始不停地推醒身邊熟睡的人——和我同居,你是為了愛還是做愛?沒有哪個男人可以蠢到選擇第二項。但是,面對漫漫無期的婚約,女人們仍然無法安心。既然同居的目的不在於這張相對安全的雙人床,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結婚?!
害怕承諾
有的女人根本不需要承諾。男友是什麼?只要沒有婚姻的束縛,那麼男友只是一個和自己做著戀愛游戲的好朋友。那間同住的卧室,不過是兩人游戲的場所罷了。
偏偏運氣不好會碰見一根筋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大多真愛至上,責任心、事業心、愛心和恆心缺一不可,弄不好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處男。他們認為,同居代表著婚姻的前奏,既然你把自己交給了我,那麼我承諾——一生一世照顧你……
女人們在承諾面前頓時傻了眼,天知道,跟你同居,只是想讓游戲來得更加刺激些。承諾?我受不起。責任?不用你來承擔。那麼婚姻呢?對不起,太遙遠……
分手後,我還有機會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同居是對婚姻不自信的一種表現。既然下定決心,為什麼還要不厭其煩地美其名曰「試婚」呢?
既然不自信,那麼同居之後面臨的一個最大難題就是分手。經過兩人或長或短的時間磨合,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對方。那怎麼辦?只好分手吧。可是,重歸單身大軍之後,發現自己的選擇范圍窄而又窄。從前和自己有曖昧關系的男同事不能要,誰都知道自己和某某男士同居達一年之久,即使真的成了,以後吵起架來,也是他的一個話兒柄。身邊的女友又不肯把自己的哥哥弟弟介紹給自己。那麼就登報徵婚吧。結果發現,那個高大英俊事業有成的老闆級人物居然有嚴重的處女情結……
同居限制了生活
同居,對於女性的最大落差就是從以前的風花雪月轉到了柴米油鹽。愛情不浪漫了,生活變繁瑣了,每天起早貪黑地上班,之後還要拖著疲憊的身子回來拖地板、洗衣服、做飯做菜……某天化妝,一照鏡子,立刻駭然,原來當年臉上的紅顏,已然漸漸消退。
最重要的問題是,自己對男友並不是百分之百的自信。以前不住在一起時,還偶爾可以和幾個闊綽帥氣的「新好男人」幽會一二,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機會可以再攀高枝。可是自從住到一起後,才發現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經被嚴格監控,想出去和人家吃晚飯都要打報告,至於異性約會?沒門!
人言可畏
外界的流言的確厲害,尤其對於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你來說,更加需要小心謹慎、步步為營,弄不好就會滿盤皆輸。既然選擇了同居,那麼就等於選擇了一份地下工作。每天匆匆忙忙地下班,男友來接也得避人耳目。你太緊張了,你怕被單位里的「長舌婦」們看見,你怕被領導抓住,你更怕因為同居而喪失了晉升的機會……終於有一天,你忍不住了—我們住在一起,究竟是為了什麼?!
統計數字中,出乎意料地顯示,即使是在英國,大多數的單身男人(約53%)一年都沒做過幾次愛,而有同居女友尚未結婚的男人,通常可以得到較多的性愛,其中約17%的男性天天做愛,單身王老五與在婚姻墳墓里掙扎的丈夫們難以望其項背,分別只有2%、4%。
不管男人們願意不願意承認,性幾乎可以成為他們提出同居要求的一個主要因素。對於這群男人來講,他們不想踏入婚姻這座「圍城」,卻願意享受本應是夫妻之間才能有的快樂。他們或因為年紀小,還沒有考慮到結婚;或因為只想做「快樂王老五」和「單身貴族」,不願結婚;或是想結婚,又怕選錯對象,耽誤終身,於是先試婚;或是有其他原因不能結婚,先住在了一起。總之無論什麼原因,他們在沒有結婚證書的情況下提出與女友同居了,在得到獲准之後,世界上又多了兩個「無照婚姻」族。
另外,在大多數戀愛狀態下,男人通常處於主動地位。先邀你看電影的是男人,提出和你戀愛的是男人,然後順理成章地由男人為你脫掉衣衫,抱你上床……
於是,半點不奇怪,提出同居的大多也是男人。他們通常不會像女人那樣考慮今後可能碰到的種種困難,對於他們來說,一份自在的性愛就幾乎可以戰勝所有的一切了!更何況同居意味著自由,不需要承諾;同居,意味著男人可以不用買房、不必養家(甚至還有人養)就可以提前輕松享受到婚姻的精華和甜蜜滋味。
美國一項對2150個男人的研究表明,曾與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後來和那個女人結了婚,也就是說,2/3的同居關系沒有走向婚姻。他們還發現同居關系一般最佳時段只有九個半月。
有人把同居當作試驗雙方是否適合結婚的聰明做法,而效果往往並不理想。因為雙方都知道這是試驗階段,比如「他」和「她」的錢常常嚴格區分,或「留一手」,而不是像真正夫妻那樣一起買房子、生兒育女。雙方不存在必須解決問題的義務。因此,對於一些心情復雜的女人來說,同居是把雙刃劍,它有可能傷害自己,也有可能成全自己。
猶豫說
這樣的心情多發生在對男友不大自信的女人身上。她們一方面想找一個更加優秀的男人,一方面又依戀著自己現在的男友。因此,這樣的女人時常擔心,害怕和現在的男友靠得過近,影響今後可能發生的桃花運。
我們建議,如果抱著這樣的心情,那麼最好明確地拒絕男友。同居只會讓兩個人越走越近,造成的結果往往是習慣代替了野心,委曲求全,草草收場,最後兩敗俱傷。
失望說
很多女人會感覺到,同居往往讓人對愛情有些失望。這樣的情形往往發生在比較理想主義的女人身上。她們對愛情的期許太高,卻往往得不到滿足。其實,世界上沒有恆久不變的浪漫,只有始終如一的生活。
如果你是懷著這種復雜的心態面對與男友同居的選擇的話,我們建議你不妨一試。但是前提條件是你必須做好足夠的心理准備,去接受同居之後有可能面臨的平淡和瑣碎。
擔憂說
擔憂什麼呢?擔憂朋友之間的流言蜚語?擔憂父母的阻撓?其實這些都沒有必要。如果你們是認真對待對方,並且可以嚴肅地開始一段同居甚至是「試婚」生活的話,那麼完全可以大膽地一試,不用去考慮別人的想法和意見。
同居有著一份來去自由的灑脫,但是,作為一種對婚姻的超前消費,它畢竟處在邊緣的位置,有婚姻的實質,但不是婚姻的模式。少了法律和社會的認同,圍城邊緣的年輕人究竟還要同居多久?
同居——婚姻的磨合期
因為同居而認識更深、愛得更深,從而使同居成為走向婚姻的前奏。這是傳統認識上最好的一種同居模式。同居可以提供一個平台,讓你站在這里更好地看清對方的優點、缺點,認識對方的家庭、教育、生活習慣,甚至做愛姿勢。只有這樣,當兩人牽手走進婚姻的時候,才不會感覺一切來得太唐突。
同居——創造婚姻
當今沒有人可以拒絕愛情,但是對於婚姻的態度,卻大都表現出曖昧與矜持。許多年輕人寧肯採取同居的方式在一起,卻閉口不談婚論嫁,美其名曰:這樣可以省去許多麻煩。於是乎,有人宣言——今年大街上流行婚姻恐懼症。
在婚姻恐懼症的前提下,同居倒成了一種不錯的折中方式。讓人們一邊自由地享受愛情的果實,一邊無拘無束地生活在無枷鎖的生活狀態下。殊不知,每天摩肩接踵的生活,早就讓自由的戀愛生活磨平了稜角,與婚姻又有何兩樣?
同居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有人從中嘗到了甜頭。他們發現,婚姻並不像當初想像的那樣可怕。而且,彼此又是真心地愛著對方,那麼,再多上一張法律的契約,不是可以讓愛情更加穩定?
大概這些人做夢也沒有想到,同居竟然成為治癒自己婚姻恐懼症的一劑良方。同居,它創造了婚姻。
YES!
1.同居的內容,不僅包含兩人對彼此生活習慣的適應,對長期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更包含著對彼此更深刻的認識。共同的生活,使同居男女完全暴露了自己,將一切都毫無保留並不可避免地在對方面前展示出來。
2.同居能讓彼此愛得更深,最終走向婚姻的殿堂。因為有了婚前的了解,所以對未來的婚姻更加胸有成竹,婚後不需經歷「愛情半衰期」,甚至不需要磨合便能達到水乳交融的境界。
3.未婚同居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性犯罪的發生。隨著社會的日益開放、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和性知識的更加普及,未婚同居的危害還會進一步降低。
NO!
1.首先在現階段,同居者會付出背負社會輿論壓力的代價,尤其是女性要背負比男性更多的社會壓力。一般人們會指責同居的女方自甘墮落或者不潔身自愛,喪失童貞。而一旦有一天同居的兩人分道揚鑣,女性所背負的心理負擔和負疚感也會更為沉重。
2.同居對女人的健康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當女人和男人同居時,往往會變得異常敏感和神經質,特別在前途未明的情況下,同居男人的一舉一動都會牽動著女人脆弱的神經。女人因此會變得疑神疑鬼,變得更容易敏感和猜忌,這種感到無法控制自己命運的患得患失,是產生精神壓力的一大原因。而壓力大會進而對女人身體的免疫系統功能產生損害。
3.同居生活中所帶來的一些負面影響,譬如女方意外受孕,發生爭吵時男方動手毆打對方,因為同居的好處,而使男方遲遲不肯兌現走入婚姻的承諾,甚至滋生厭倦的情緒,最後受到傷害的依然是女性。所以同居前,請慎重考慮。
參考資料:http://bbs.muwen.com/topic354/3539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