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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見了多長時間可以報警

發布時間: 2022-01-12 07:08:47

⑴ 人走丟了,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一般情況下,人口失蹤在24小時之後才能報案。不過,如果公安機關是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⑵ 一個人不見了的情況下,失蹤多久才可以報警立案,在哪部法律可以找到答案

失去聯系24小時,可以報案。

一、符合失蹤立案的6個方面的顯著特徵:

  1. 、失蹤現場有明顯被侵害痕跡的。

2、人與機動車同時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3、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4、失蹤人員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5、未滿14周歲失蹤,超過48小時的。

6、失蹤原因不明、超過3個月未歸的。

二、宣告自然人失蹤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自然人失蹤已滿兩年。

2.、失蹤自然人的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後,應發出公告,尋找該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後仍無下落的,判決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2)人不見了多長時間可以報警擴展閱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6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蹤,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必須有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事實

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後離開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後,去向不明,與任何人都無聯系,杳無音訊。認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應當從公民離開自己的最後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連續計算滿2年,中間不能間斷,如有間斷,應從最後一次出走或最後一次來信時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登報尋找失蹤人的,從登報之日起計算。

二、必須是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關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利害關系人,是指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關系或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包括失蹤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與之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如債權債務關系)的人。

三、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申請書應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申請人的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其他有關機關,是指公安機關以外的能夠證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機關。宣告失蹤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財產,指定訴訟期間的財產代管人。

⑶ 人走丟了,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1、所謂失蹤人員是指較長時間或因涉及災害、交通等事故,與家人、親友以及利害關系人失去聯系的人員。

2、對與失蹤人員有債權債務糾紛的利害關系人要求查找的,公安機關可拒絕提供查找幫助,並告知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

發現孩子失蹤後最早的24小時,是找回孩子的黃金時間。所以,孩子、老人走失要馬上報警,不用超過24小時。同時要說清楚家人的體貌特徵,千萬別耽誤最佳尋找時間。

如果遇到兒童或14歲以上、18歲以下的少女失蹤或走失,可第一時間報案,警方會以刑事案件立案調查;如果是18歲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報案,警方也會以刑事案件立案調查。

(3)人不見了多長時間可以報警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法發〔2010〕7號關於立案部分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參考資料:人民網-微博助力兩小時找回走失兒童 民警提示:走失可立刻報警

⑷ 一個人失蹤多少個小時後可以報警

人失蹤24小時可以報警,48小時之內警方必須立案。

⑸ 正常人突然失蹤多久才能報警

這個要看情況,如果是婦女、兒童,建議你立即報案。
1、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⑹ 人找不到了,要多久才能報警立案

失去聯系24小時,可以報案。
符合失蹤立案的6個方面的顯著特徵:1. 失蹤現場有明顯被侵害痕跡的;2. 人與機動車同時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3. 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4. 失蹤人員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5. 未滿14周歲失蹤,超過48小時的;6. 失蹤原因不明、超過3個月未歸的。

宣告自然人失蹤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自然人失蹤已滿兩年。
2. 失蹤自然人的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後,應發出公告,尋找該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後仍無下落的,判決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⑺ 人失蹤多少小時聯系不上可以報警

您好,
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注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