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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後最長多長時間可以起訴

發布時間: 2025-03-23 11:32:32

1. 強拆滿三年還能起訴嗎

強拆滿三年還能起訴。
拆遷房屋糾紛超三年可以起訴,但是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也就是說,房屋拆遷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的一種,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是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了,但卻在三年之後提出訴訟的,此時人民法院也會受理;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徵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於典型的非法強拆;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後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具體的規定如上。
違法強拆處理辦法如下: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裡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沖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於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後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綜上所述,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 違法建築強拆時效是多久

違法建築強拆的時效是三年,從存在違法行為犯罪發生之日開始算起。若此違法行為是連續的,應該從行為結束之日開始計算。被執行人對強拆行為不滿的,可以在強拆後的半年內提起行政訴訟。

一、違法建築強拆時效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後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房屋拆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拆遷前必須公示

拆遷之前,當地政府都應依法向拆遷區域發布正式拆遷公告,主要內容通常為拆遷原因、拆遷期限、拆遷范圍,拆遷安置辦法等,拆遷公示需要在徵收范圍內廣為張貼,讓每一戶被拆遷人都了解知曉拆遷事項,方便被拆遷者行使自己的權利。另外,也需要對被拆遷人員的安置情況,補償辦理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示。

2、避免簽署空白安置補償協議書

在拆遷過程中,一些拆遷方只是提供一份格式協議,許多地方都是空白,在不填寫內容的情況下就試圖說服簽字。這時被拆遷人一定要堅持兩個原則,「口頭上的許諾,一定要在書面上寫明」、「合同不能留空白,一定是填滿,防止出現事後塗改或不認賬」。簽字協議須自己留一份,這是自己的權利。

三、征地可以強拆嗎?

征地一般不可以強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居民的房屋拆遷時,在拆遷之前必須先進行公示。由政府向拆遷區域,下達書面的拆遷公告。在其中需要說明被拆遷人員的安置情況,安置地方,安置時間的。在拆遷過程中,要避免簽署空白的安置補償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