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奧林匹克運動會有沒有一個人最多參加幾個項目的限制假如有個天才想參加所有比賽項目,可能嗎
奧運會對運動員參加的項目數量沒有任何限制,假如有個天才想參加所有比賽項目,是可以參加的,如果他分身有術的話。
奧運會很多項目的比賽是同時進行的,一個運動員是無法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比賽的,況且運動員參加某個項目後,體力消耗很大,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調整和恢復,否則,連續參賽也不會取得好成績,這樣參加的項目再多也沒有什麼意義。
奧運會歷史上,有一些傑出的運動員就是參加了多個項目的比賽,比如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美國的田徑運動員卡爾·劉易斯參加了男子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和跳遠四個項目,並全部獲得金牌。1984年8月6日,劉易斯要在上午參加兩輪200米的比賽,並在下午參加跳遠決賽。為了保存體力,在跳遠比賽中,劉易斯在第一跳跳出8.54米,隨後便放棄了剩餘跳次,但仍領先第二名30厘米獲勝。
菲爾普斯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獲得了八枚金牌,其中四枚是接力金牌,預賽和半決賽中並沒有參加,只是參加了最後的決賽,這樣就能夠最大限度地保留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