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不能協議離婚嗎
由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夫妻雙方是可以協議離婚的。
二、哺乳期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願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
2、訴訟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❷ 國家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才能離婚
國家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才能離婚,這個國家沒有規定的。作息一般是10個月,離婚的話是沒有規定的,只是孩子在4歲之前離婚的話,一般判給女方。
❸ 哺乳期多久能離婚
關於在女方哺乳期期間,雙方是可以協議離婚,女方可以起訴離婚,但是男方不能起訴離婚。
關於新出來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民法典》中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訴訟離婚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於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子女撫養: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以及分娩後的一年內,即包括哺乳期中,法院是不會批准訴訟離婚的,如果雙方進行協議離婚的話,在哺乳期內的子女是默認歸女方進行撫養,男方支付相關的撫養費,如果對於子女撫養權由問題的話,在一年過後可以申請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❹ 孩子哺乳期什麼時候可以離婚
你好!哺乳期只是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但是如果女方要求離婚或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法院是會准許的。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由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夫妻雙方是可以協議離婚的。
哺乳期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願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
2、訴訟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哺乳期怎麼離婚
夫妻在哺乳期的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程序是不同的:
1、協議離婚怎麼辦理?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2、訴訟離婚怎麼辦理?
辦理訴訟離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經法院審判之後,如果確認夫妻之間感情破裂,那麼也會判決夫妻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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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哺乳期不能離婚是多少時間
一個家庭中,父母婚姻的破裂對孩子來說是最大的不幸。但是就有這樣一些父母在孩子還處於哺乳期時就做出了離婚的決定。那麼哺乳期能不能離婚呢?
哺乳期可以離婚,但是分娩後的一年內,離婚請求只能由女方提出,在此時男方向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法律支持。另外,在妻子懷孕期間或者是不得不終止妊娠的六個月之內,男方同樣不可向女方提出離婚。
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是男方提出的離婚請求法院方經過調查認為應該受理,那麼離婚的請求就不受以上內容的限制。
如果處於哺乳期內離婚,那麼子女將會由女方來撫養,但如果女方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是其它難以治癒的傳染性疾病;母親不願盡撫養義務,但父親願意撫養孩子;有不可抗因素,孩子無法和母親一起生活的,這些情形,孩子可能會被判給父親撫養。
離婚是一件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尤其是寶寶的年齡這么小還處在哺乳期,希望因為矛盾而產生離婚念頭的爸爸媽媽們能夠冷靜下來,重新斟酌離婚的利與弊,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給孩子和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
❻ 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哺乳期通常是指嬰兒從出生到滿周歲的時候,此時孩子往往是需要吃母乳的,因此稱為哺乳期。在這段期間,如果夫妻想要離婚的話,則是受到相應限制的,具體表現在離婚時間上面。那究竟哺乳期多久可以離婚?很碎華律小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哺乳期多久可以離婚,哺乳期離婚需要注意什麼
一、哺乳期多久可以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可見,夫妻在哺乳期內的離婚時間限制通常是針對男方,法律規定在哺乳期內,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除非有特殊情況。也就是說需要過完哺乳期,1年的時間,男方才能離婚。而要是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則隨時都可以。
二、哺乳期離婚需要注意什麼
哺乳期離婚需要注意什麼:
1、男方注意情況
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訴訟離婚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於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2、女方注意情況
對於哺乳期間離婚,在取證階段,如何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證上比較麻煩,法官在證據的提供的基礎上,周全考慮孩子未來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實在不能繼續維持的話,女方提出離婚,應該積極取證,收集相關有力證據。
我們在了解哺乳期離婚時間的時候,需要知道具體是哪一方提出離婚的,如果是男方的話原則上在哺乳期內是不能提出離婚的,而要是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則不受這個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