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保住院時間規定多長時間
很多參保人都在問:醫保住院時間有限制嗎?奶爸表示,部分醫院擅自限定住院時間主要是因為醫保「定額限制」的規定。所謂定額標准就是把一些經常出現的病種規定費用額度,超出部分由醫院負責支付,醫保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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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醫保病人在定點醫院看病到底如何付費?按規定,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結算分為3個層次:
一、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門檻費)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個年度內,在三級、二級、一級及其以下醫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分別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標准分別為300元、200元、100元,第三次及以後住院免收門檻費。
二、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門檻費)以上,封頂線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個人承擔的比例,按不同級別醫院分別為三級醫院10%、二級醫院8%、一級醫院6%;退休人員及工作年限滿30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個人承擔比例分別為三級醫院5%、二級醫院4%、一級醫院3%,其餘部分由統籌基金承擔。
三、超過封頂線以上至15萬元的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10萬元以下部分,個人承擔10%,退休人員及工作年限滿30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個人承擔5%;10萬元~15萬元部分,個人承擔5%,退休人員及工作年限滿30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個人承擔2.5%,其餘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承擔。
② 醫保隔多久可二次住院,
第二次入院時間間隔不夠,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
參保人員因治療需要住院後短期內可以辦理再次住院。對於因治療後短期內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費用尚未結算的,由參保人員或代辦人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和個人身份證、加蓋醫保專用章的住院證、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到再次住院的醫院醫保科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應包括上一次住院資格確認書編號、出院時間、自費金額、增付金額、申報金額等內容。
醫院醫保科根據上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網上錄入上次住院醫院的結算信息,聯網開具《住院待遇資格確認書》。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③ 醫保住院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再辦理住院
生病是無定期的,比如上星期一生病住院一星期好了出院,不到三天病又復發需住院,都可以辦理住院。
④ ,醫保規定兩次住院應間隔多長時間
沒有兩次住院期間間隔的規定,符合條件都可以報銷的。
包含新農村合作醫療在內的社保醫療保險報銷與當事人住院間隔沒有關系,只要是參保且處於有效期內就可以依據當地文件規定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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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醫保隔要多久時間可二次住院
醫保沒有規定兩次住院需要間隔時間的
⑥ 居民醫保出院後多久可以再次住院
【法律分析】
1、一般是隔間15天至少。第二次入院時間間隔不夠,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但是,實在是病情需要,由定點醫院大夫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是可以的。如是換一家醫院,而且是換一個入院診斷,沒有問題的。2、間隔十天以上,是防止分解住院套取統籌基金的一種方法,主要防止在同一家醫院,同一入院診斷,同一份住院病案,分解為兩次或多次住院,套取統籌基金。第二次住院的押金是第一次門檻的一半,報銷是一樣的比例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⑦ 醫保卡第二次住院,要間隔多長時間才能使用
第二次入院時間間隔不夠,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但是,實在是病情需要,由定點醫院大夫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是可以的。
如是換一家醫院,而且是換一個入院診斷,沒有問題的。
間隔十天以上,是防止分解住院套取統籌基金的一種方法,主要防止在同一家醫院,同一入院診斷,同一份住院病案,分解為兩次或多次住院,套取統籌基金。
第二次住院的押金是第一次門檻的一半,報銷是一樣的比例報。
(7)醫保住院隔多長時間可以再住院擴展閱讀
醫保制度
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為保障參保職工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中國政府加強了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醫療機構、葯店進行資格認定並允許參保職工進行選擇。
為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同時推動醫療機構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的改革。通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葯品生產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目標。
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國家為公務員建立了醫療補助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為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國家還將逐步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為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到2001年底,全國97%的地市啟動了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達7629萬人。此外,公費醫療和其他形式的
醫療保障制度還覆蓋了一億多的城鎮人口,中國政府正在將這些人口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2018年6月,江西省人社廳印發《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中葯飲片目錄代碼》,《中葯飲片目錄代碼》將875種中葯飲片統一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其中816種(佔93.26%)納入甲類報銷,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⑧ 醫保隔多久可二次住院,不同醫院
【法律分析】
在法律判定上,並沒有規定兩次住院之間的時間間隔,但是在進行醫保報銷時,如果兩次入院時間間隔未超過15天,那麼第二次入院是不能使用醫保報銷的。參保人員因治療需要住院後短期內可以辦理再次住院,對於因治療後短期內再次住院,由參保人員提供相關證明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⑨ 醫保住院間隔限制多久才能再次住院
法律分析:醫保兩次住院間隔時間:醫保統一規定,兩次住院要相隔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醫保方可使用,若是實在病情需要,由定點醫院大夫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是可以的。不是疾病同一診斷的話,還是可以辦理醫保住院的。若是同一診斷,至少間隔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⑩ 醫保住院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再辦理住院
第二次入院時間間隔不夠,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參保人員因治療需要住院後短期內可以辦理再次住院。對於因治療後短期內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費用尚未結算的,由參保人員或代辦人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和個人身份證、加蓋醫保專用章的住院證、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到再次住院的醫院醫保科辦理住院登記手續。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應包括上一次住院資格確認書編號、出院時間、自費金額、增付金額、申報金額等內容。
醫院醫保科根據上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網上錄入上次住院醫院的結算信息,聯網開具《住院待遇資格確認書》。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