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廠多少天不讓工人上班算違反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其實到法定的8小時後,單位要求加班就可以拒絕,加班屬於自願。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就算自願加班超3小時單位也要承擔責任。 超過就是違反勞動法,可以要求賠償
Ⅱ 工廠每天讓工人上班15個小時左右,算違法嗎
工廠每天讓工人上班15個小時左右,這個是嚴重違反合同法以及勞工保護法的,國家規定上班為8小時,如果公司任務較大的可適當安排加班,每天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一個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延長上班時間而沒有計算相應的報酬屬於違法。
法律分析
相關法律規定: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五天制。公司一天工作12小時,超時的4小時應作加班或調休處理。加班費是平均工資的1.5倍,雙休日加班是2倍,節假日應付3倍工資。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一般勞動密集型企業都會申請綜合工時制,調休較難做到,加班費就必須依法給付。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一天上班十五個小時違反勞動法。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三個小時,一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十一個小時。超出的工作時間公司應該要給勞動者加班費,如果不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Ⅲ 工廠是不是可以拒絕工人休年假
沒有這樣的權力,勞動者依法享有休假權利。
根據《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工廠強制性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Ⅳ 公司分廠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將I工人調往另一分廠,工人有權拒絕嗎
摘要 正常員工可以拒絕,但是如果是公司經營問題導致的人員調動,那這種得看公司安排的
Ⅵ 工廠是否可以無故延長工人的工作時間
怎麼叫「無故延"?工廠延長工作者的勞動時間,一定是要求這些人在加班工作,趕工期。這怎麼能叫"無故"?
但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延長的工作時間,應該付加班費。如果對方不付,就是違犯了勞動法的規定。工人們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反映。
Ⅶ 如何舉報工廠使工人超長時間的上班,向那裡舉報有實質的效應。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勞動法專家認為,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費,加班費必須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准支付。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加班要與勞動者協商,協商就應達成一致,因此,如果不能就加班達成一致,可以拒絕加班。
Ⅷ 工廠里的職工不管是幹了多久職工都可以要求辭職嗎當老闆的不同意辭職呢職工要辭職不幹了老闆就不給工
在辭職之前保留證據 工作證 勞動合同 工資條等一切證明你和老闆之間的僱傭關系 然後正式提出辭職 不管公司放不放你 一個月後都可以直接走 如果不給你工錢 就可以找勞動仲裁告他 基本上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