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債什麼時候上市交易
可轉債的上市時間是不確定的。一般情況下,可轉債上市時間大概需要半個月到一個月時間。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拓展資料】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方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以下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② 可轉債轉股交易時間
可轉債在發行的6個月之後即可隨時轉股,你只要在股票軟體輸入轉股代碼,然後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就行了,可轉債是T+0的交易機制,也就是可轉債可以當天買入當天賣出,也可以在當天收市前轉股。
拓展資料:
1、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2、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3、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票面利率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③ 可轉債發行後多久上市交易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因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可轉債上市之後賣出它,也可以選擇持債到期,等上市公司返本付息,或者在轉股期限內,進行轉股操作。
可轉債發行之後,一般在20多天就會上市,上市之後投資者就能進行買賣操作,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因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因為正股走勢較差,或者最近債券市場行情較差,上市公司為了避免可轉債上市出現破發的情況,從而導致可轉債上市被延遲,其上市日期以上市公布的日期為准。
在上市之後,投資者應結合市場行情,可轉債自身的走勢等其他因素,來決定是否賣出它,如果可轉債在開盤之後,出現高開低走的情況,則投資者可以以市價立馬賣出。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
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④ 可轉債多長時間上市交易
可轉債中簽後在大約兩周內就可以賣出了,而可轉債從發行申購到上市時間,一般在2到4周左右,一般上市後就可以自由賣出。舉個例子,投資者申購某轉債的時間在10月25日,然後接到通知在10月29日會公布中簽結果,並及時繳款。中簽後,某轉債在11月11日進行上市,這也就是說,可轉債中簽後,大概在兩周內就會上市自由交易。
可轉債交易時間可以分為9:15-9:25,9:30-11:30,13:00-15:00三個階段。其中9:15-9:20是集合競價階段,該階段投資者可掛單可撤單;9:20至9:25是集合競價階段,這段期間投資者可掛單但不可撤單;9:25-9:30既不可以掛單也不可以撤單。集合競價期間,投資者可以按照自己中意的價格自由發出賣出委託。
可轉債實行T日交易,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但是在一定的情況下會觸發熔斷機制。投資者在上交所賣出可轉債的時候,如果可轉債價格的漲跌幅度超過了20%,單次漲跌幅度超過了30%,那麼交易所將會發出臨時停牌的指令,此時投資者不可進行可轉債的買賣操作。
股市中大部分申購新債的投資者,一般都是短期投機者,以獲取打新收益為主要投資目的。也正是處於這個原因,因此大部分投資者會選擇在上市後首日賣出,所以上市後首日是可以賣出的。
【拓展資料】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的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發行人會給出一個轉換價格,規定在一定的時期內可轉債可以轉化成股票,當股價高於承諾價格的時候,可轉債就可以取得收益,而可轉債本身的價格也會隨著股價的波動而波動,因此可轉債具有一定的投機性。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⑤ 轉債多久上市交易
轉債一般20多天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
一、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因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可轉債上市之後賣出它,也可以選擇持債到期,等上市公司返本付息,或者在轉股期限內,進行轉股操作。
二、可轉債發行之後,一般在20多天就會上市,上市之後投資者就能進行買賣操作,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因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因為正股走勢較差,或者最近債券市場行情較差,上市公司為了避免可轉債上市出現破發的情況,從而導致可轉債上市被延遲,其上市日期以上市公布的日期為准。
三、在上市之後,投資者應結合市場行情,可轉債自身的走勢等其他因素,來決定是否賣出它,如果可轉債在開盤之後,出現高開低走的情況,則投資者可以以市價立馬賣出。
可轉債交易基本規則和交易時間:
1.交易方式和時間
2.可轉債的基本交易方式與A股相似,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可參考A股規則。用戶可查看交易所公告牌,查詢轉股期和終止交易時間。
3.交易費用
手續費按成交金額計算,滬市為萬分之二,深市為千分之一,兩者傭金都為總成交金額的2%。
4.開盤價范圍
上市首日開盤價
滬市:70—150元;深市:70—130元;
非上市首日開盤價
滬市:前收盤價的70%—150%;
深市:前收盤價的上下10%。
滬市超過該范圍的委託是廢單;深市超過該范圍為保留委託,有效但不在集合競價撮合。該規則以上兩者都可適用。
5.交易價格觸發停牌
滬市:較前收盤價,漲跌幅達20%時,停牌半小時;漲跌幅高達30%時,則停牌至14:57,停牌時無法進行交易。
深市:較前收盤價,漲跌幅達20%和30%時,都停牌半小時,停牌期間可進行交易。
⑥ 可轉債中簽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中簽繳款完畢,大約20天後,可轉債會上市交易。
中簽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通常情況下,可轉債由發行申購到上市時間是需要在2到4周左右的,一般上市後就可以自由賣出。
可轉債交易注意事項
注意強制贖回條款:一般而言正股在連續30個交易日內至少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於轉股價格的130%,上市公司就有權按照面值強制贖回可轉債。如果高價買入,則會陷入虧損。
注意臨時停牌規則:漲跌20%,可轉債停牌30分鍾,漲跌30%,則停牌至14:57。此外還包括可轉債的轉換價格、期限、轉股期等。
⑦ 轉債幾點可以交易
可轉債交易時間可以分為三個階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⑧ 可轉債幾天上市交易
一般來說,可轉債會在中簽後的一個月內上市交易。可轉債由發行申購到上市時間,差不多10至20個工作日。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