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定假日公司要求上班可以不去嗎
法律分析:法定假日公司要求上班可以不去,這屬於加班。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要與勞動者協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一小時。如果是必須要加班的,也必須是因為特殊原因,否則勞動者可以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❷ 公司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針對一般情況來說員工是可以拒絕加班的,但特殊工種和特殊情況下除外,有部分勞動者不可以拒絕加班的。
【法律分析】
加班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安排勞動者加班,更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如果確有需要,如因生產經營的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得超過一個小時,特殊原因下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除提交第一條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❸ 休息被要求上班可以不去嗎
法律分析:不算曠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不去,不算曠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❹ 放假期間,老闆要求回來加班工作,我要去嗎
有時候,即使在節假日,老闆也會要求員工加班。對於一些員工來說,很難期待假期,他們肯定想好好休息,這必然會導致他們心中的抵觸情緒。這個時候一定要剋制自己的情緒,和老闆好好溝通。當我們知道工作內容時,首先我們表明你渴望完成工作,並表現出你的奉獻精神。如果你還是不想加班,可以禮貌地告訴老闆,你的假期安排已經安排好了,很難改變。比如機票酒店已經訂好了,不可抗力因素很多。然後告訴老闆你會在假期後按時完成。如果很緊急,就做好B計劃,把工作交給別人。總之,不要只想拒絕,你最好也考慮一下解決辦法。不管能不能加班,至少給老闆留個好印象,老闆不會覺得你是個不負責任的懶員工。
❺ 老闆要求周末加班可以拒絕嗎
法律分析:公司要求周日加班可以拒絕。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要與勞動者協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一小時。如果是必須要加班的,也必須是因為特殊原因,否則勞動者可以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❻ 員工休息時間公司安排加班不去可以嗎
休息時間員工可以拒絕加班。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並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❼ 周末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去嗎
法律分析:可以無理由拒絕加班的,企業延長工作時間是必須要與勞動者和工會協商的,所以如果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無論是口頭反映還是書面提出都行,企都就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即不能安排周末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❽ 公司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員工可以拒絕加班的,但是特殊工種跟特殊情況下,有部分勞動者不能拒絕加班。《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能拒絕加班: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❾ 周六周日單位要求加班可以不去嗎
法律分析:可以。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及時通知員工並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