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證處要預約嗎
法律分析:公證可以選擇預約,也可以不進行預約。如果不預約的話,需要排號,比較費時間如果提前預約的話,時間安排比較合理一些。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公證的一般程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❷ 廣州市海珠區公證處辦公時間
公時間:周一至周六早上:8:3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30
(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不辦公,可預約辦理公證)
廣州市海珠區公證處成立於1983年,是專門辦理國家公證文書的機構。本處成立以來,遵循依法辦事、熱情誠信、便民利民的原則,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普通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❸ 公證處節假日有值班人員嗎
不一定,如果當事人有時間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證員預約,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門辦理,還可以去外地辦理。這是他們的職責。一般是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
一、公證處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二、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5、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❹ 公證處需要預約嗎
法律分析:公證可以選擇預約,也可以不進行預約。如果不預約的話,需要排號,比較費時間;而如果提前預約的話,時間安排比較合理一些。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公證的一般程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五)申請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申請公證的文書;(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❺ 楊浦區公證處要預約嗎
楊浦區公證處要預約。1、處本部:上海市楊浦區平涼路852號,近齊齊哈爾路。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經濟部接待室: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1080號6號樓2層,近江浦路。
聯系電話:65899528,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四平路接待室: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149號,近赤峰路。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第七條設立公證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核批准。
第八條公證機構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公證機構設立原則,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人口數量、交通狀況和對公證業務的實際需求等情況,擬定本行政區域公證機構設置方案,並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和公證需求的變化對設置方案進行調整。
公證機構設置方案包括:設置方案擬定的依據,公證機構設置和布局的安排,公證執業區域劃分的安排,公證機構設置總量及地區分布的安排。
公證機構設置方案及其調整方案,應當報司法部核定。
第十條公證執業區域可以下列區域為單位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轄區;
(二)設區的市、直轄市的轄區或者所轄城區的全部市轄區。
公證機構的執業區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該公證機構設立或者變更審批時予以核定。
第十一條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場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四)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設立公證機構,應當符合經司法部核定的公證機構設置方案的要求。
❻ 公證處上班時間
【法律分析】:公證處星期天不上班。1、公證處是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2、如果當事人有時間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證員預約,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門辦理,還可以去外地辦理。這是他們的職責。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❼ 星期天辦理公證手續嗎
周日是法定休息日不上班。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❽ 楊浦區公證處要預約嗎
楊浦區公證處要預約。1、處本部:上海市楊浦區平涼路852號,近齊齊哈爾路。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經濟部接待室: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1080號6號樓2層,近江浦路。
聯系電話:65899528,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四平路接待室: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149號,近赤峰路。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