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繳納房產稅是按照買房子的發票日期 還是房產證上日期
是按房產證上的日期。房產稅繳納流程: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並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4.第三個是付費通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B.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法律分析: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生產經營之月起;自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特例:對於驗收前已經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應當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當月起計算房產稅。購置新建商品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購置存量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出租、出借房產,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商品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C. 房產稅入賬時間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納稅時間如下: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D. 房產稅按房產證時間還是交房時間繳納
法律分析:1.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 房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 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 如何確定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具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下:1、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生產經營之月起;2、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建成之次月起;3、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此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從使用或出租、出借的當月起);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購置存量房——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8、其他——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F. 房產銷售發票拿到了,什麼時候繳稅
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徵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G. 繳契稅是按買房時間還是繳稅時間
繳納契稅是按照交稅時政策繳納;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H. 交納房產稅,從什麼時候開始交納
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8)交付使用時間可以用繳稅日期嗎擴展閱讀
中國的房地產業直接以房地產為征稅
對象的稅種共六種,分別是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和契稅。
房產稅: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屋計稅價值或房產的出租收入。
城市房地產稅:是對屬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價、地價或租價的房地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徵收的一種稅。
城市房地產稅的基本稅法是1951年8月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1984年進行利改稅時,國務院決定將城市房地產稅劃分為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兩個稅種,對內資企業和個人徵收。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繼續徵收城市房地產稅。
2008年12月3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546號國務院令,宣布1951年8月8日由原政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廢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依照《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
房地產稅收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收都屬於房地產稅收,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稅由產權所有人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交納。產權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為報交。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為征稅對象。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計稅,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
契稅:以轉移土地、房屋使用權的行為為征稅對象。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稅
I. 房產稅的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房產稅繳納的時間要根據房產的建設以及用途來交稅。
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9)交付使用時間可以用繳稅日期嗎擴展閱讀:
繳費途徑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並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4、第三個是付費通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J. 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麼時候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規定如下: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10)交付使用時間可以用繳稅日期嗎擴展閱讀
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
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