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醫療傷殘鑒定一般要在出院後三個月做。但是如果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的,按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要在拿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鑒定。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從知道或應該知道其身體受到損害起的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❷ 傷殘鑒定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鑒定
從醫學角度講,如果是做傷殘鑒定,醫學上的功能恢復期普遍認為以三個月為佳;如果是做傷害鑒定,有可能構成重傷的,也需要在傷後三個再做鑒定,因為重傷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礙來定的;如果沒可能構成重傷,那麼建議在傷情穩定之後,完全恢復之前鑒定,尤其是輕微傷的鑒定,強烈建議在傷後立即鑒定,由於這種損傷恢復時間短,恢復效果好,過晚鑒定對傷者非常不利。
當然,傷殘鑒定和重傷鑒定也可以盡快去鑒定,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鑒定結論,至少可以讓法醫盡早取證備案!如果傷後時間太長,當然也可以鑒定,但這樣的鑒定一來恢復情況好,對傷者期望的鑒定結果不利;再者用以訴訟的話,很難對傷害過程進行取證。
從法律角度講,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從事故發生計算為一年,如果超過了這一期限,將失去勝訴權。
所以,傷害或傷殘鑒定應該在三個月到一年內作出。
❸ 一般傷殘鑒定多久才可以拿到結果
傷殘鑒定一般在三十日內可以拿結果。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鑒定。但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可延長時間不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司法鑒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❹ 傷殘鑒定在受傷之後多少時間做鑒定才有效
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傷情穩定後(一般是在醫療機構建議休養的時間期滿後)即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該部門依據受傷情形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作出鑒定結論。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傷殘多久時間可以鑒定擴展閱讀:
根據人身損害的原因,可以分為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幾種類型。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11年修正)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劃分成如下幾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❺ 傷殘鑒定要多少時間才可以鑒定
傷殘鑒定一般在醫療終結3個月以後才可以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不同於其他人身傷害。工傷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認定為工傷,因此發生工傷後依法進行工傷認定非常重要 。需要強調的是應當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等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❻ 傷殘鑒定提交了申請,大約多長時間能做鑒定啊
摘要 您好
❼ 傷殘鑒定多長時間可以做
一、傷殘鑒定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做
傷情穩定後,一般是在受傷後三個月左右即可。
1、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2、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後,可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鑒定一般需要什麼材料
傷殘鑒定分兩種,一種是司法鑒定。一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二者分別針對不同的部門。
司法鑒定主要是針對公安或法院審理用。這一塊帶上相關病歷去,交錢就能做。
勞鑒委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主要針對工傷這一塊。
《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對工傷賠付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到勞鑒委做傷殘等級鑒定的前提是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
如果沒認定為工傷的話,一般是不受理傷殘等級鑒定的。
如果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做傷殘等級鑒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單獨附照片一張;
傷病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規定的時限內交到發認定工傷決定書單位的傷殘等級簽定部門。一般是2個月內做出等級鑒定。
三、什麼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後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准。
❽ 傷殘鑒定申請後一般多久可以再做鑒定
傷殘鑒定申請後60日內安排做鑒定,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