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转发上级文件
转发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规定的,应首先确认被转发的文件中政策性规定是否与我市现行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需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或者补充意见一并贯彻实施的,该转发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应当送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连同被转发的文件由发文单位送市政府公报编辑机构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
(二)简单转发不需要提出具体措施或者补充意见的,应当将转发文件及被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及时送市法制部门备案后,由市法制部门转送市政府公报编辑机构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
(三)转发文件之后,需要相应修改或者废止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转发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修改、废止工作;需要相应修改或者废止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转发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进行修改、废止工作。
(四)被转发的文件与我市现行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一致,或者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主管部门在转发实施前,应当向市政府请示。
问题的“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共同特点:
一是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二是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三是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四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五是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红头文件,深圳市司法局-如何转发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② 通知不能转发的文件,能自己转发给自己吗
不能。一般的通知、涵件只要加上文头都可以转发,只有一种公文是不能够转发的,那就是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