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红头文件可以发给个人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红头文件都是发给相关单位的,单位可以传达到个人,也可以复印、下载。
法律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三十六条 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贰’ 政府的红头文件老百姓能看吗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执政行政的依据,是不发给老百姓的,如果涉及到老百姓的权利义务时或须老百姓知道了解的事项须向老百姓进行传达或公示,政府对老百姓的行为一般是公告或公示方式。
同时,政府的文件是严格按层级与密级管理的,在文件中会明确发至层级,有的是发县团级,有的是发到基层组织,还是有是涉密级则按密级管理和限定知哓范围,当让谁知了即送达与传至给谁。
(2)红头文件可以拿回家吗扩展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起步,百姓也能看"红头文件":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规范性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执行,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政府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公众可在相关政府部门处领取该表,也可在部门网站上下载该表格。想获取何种信息,申请人一定要尽量描述详尽、明确。除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当然,网上提交申请更便利。但电话、短信息、口头等方式提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接受。
一般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信息时,申请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叁’ 公司红头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 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 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 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 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 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 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 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 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
第十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 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3. 财务部发文,用财字(××年)××号;
4. 工程部发文,用工字(××年)××号;
5. 技术部发文,用技字(××年)××号;
6. 营运部发文,用营字(××年)××号;
7. 人事行政部发文,用人行字(××年)××号;
第十二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肆’ 政府红头文件可以随便发吗
不可以。
1.“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2.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巧李罩
3.“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①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
②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扰早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孝闹息公开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