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的红头文件老百姓能看吗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执政行政的依据,是不发给老百姓的,如果涉及到老百姓的权利义务时或须老百姓知道了解的事项须向老百姓进行传达或公示,政府对老百姓的行为一般是公告或公示方式。
同时,政府的文件是严格按层级与密级管理的,在文件中会明确发至层级,有的是发县团级,有的是发到基层组织,还是有是涉密级则按密级管理和限定知哓范围,当让谁知了即送达与传至给谁。
(1)普通人可以看红头文件吗扩展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起步,百姓也能看"红头文件":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规范性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执行,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政府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公众可在相关政府部门处领取该表,也可在部门网站上下载该表格。想获取何种信息,申请人一定要尽量描述详尽、明确。除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当然,网上提交申请更便利。但电话、短信息、口头等方式提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接受。
一般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信息时,申请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2. 职称证有编号可以查到红头文件吗
职称证有编号可以查到红头文件。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得知红头文件是可以通过证书编号查询的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职称红头文件主要是证明申报人确实通过了人社局的职称评审的证明,它是和证书还有评审表一起下来的,这个名单仅仅会维持一周的时间,一周之后名单会被删除或覆盖,而且后续是没有办法单独查询的。
3. 红头文件能随便用吗
法律分析:1、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2、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现在大多公司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的别称。
企业是无法发布红头文件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三、健全审核工作机制
(八)完善审核工作方式。审核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审核过程中遇到疑难法律问题,要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要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
(九)发挥审核管理信息平台作用。要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完善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建设标准,统一格式、文本等各项管理要求,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衔接,实现电子审核一体化和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对已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核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审核数据的统计分析,推动信息共享和整合,切实提高审核实效。
4. 私人公司可以使用红头文件吗
可以,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什么单位才可以印发红头文件。
所谓红头文件,一般是指由发文单位下发的正式的有一定规范作用的文件,因其抬头都使用红色字体而被称为“红头文件”。
格式如下:
1、编号位置为仿宋四号字,六角括号。
2、正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字,加黑。
3、正文为仿宋三号字。
4、日期为汉字,不是阿拉伯数字。
5、“主题词”三个字为黑体三号字,其余内容为仿宋四号字。
(4)普通人可以看红头文件吗扩展阅读
一是发文公司标志。由发文公司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二是发文字号。由发文公司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三是标题。由发文公司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四是主送部门。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
五是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六是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七是发文公司署名;
八是成文日期;
九是印章。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十是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一是抄送单位。除主送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部门(包括上级部门);
十二是印发日期;
十三是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5. 红头文件需要盖章吗
红头文件是需要盖章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文除了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其余的都要加盖公章,向联合上报的公文,就是由主办机关来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全部都要加盖公章.。一般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单位,很多领导对此疏忽,不在公文上加公章,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规定的。
法律分析
红头文件指的是指党中央或者是国务院这些机关下发的文件,当然,现在也有人把红头文件泛指自己的上级部门发布的文件。像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下文里是一定不能少了公章的。国家规定,一般来说党委或携携者政府文件一律都是要盖章的,除非是会议纪要或者是非重要会议通知之类的,不用加盖公章。其实公章的意义就是某个单位,某个机关的的证明,它具有法律效应,有公信力。因此单位,机关等发布的公文都应当要加盖公章。为的就是说,向大家明确,这确实是本单位,本机关发布的文书。还有就是告诉大家这篇文书具有法律效应,有公信力,有约束力,不是随便发布的。最后一点,像党委机关发布的带有红头的某些特定文件,比如说通报或者通知,这些也是可以不用盖公章的。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洞隐型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纳猜)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6. 什么单位可以印发红头文件私企可以吗
“红头文件”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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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监督中,人民法院对审理案件中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鉴别和判断,对于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予采信,同时可以采用司法建议方式向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及其上级机关提出修改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及时纠正。
在贯彻规范性文件时,要经常听取下级、社会各界对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发现有违法或者有不合理问题时应当及时修正。规范性文件修改、制定的及时性正是加强行政管理所需要的。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为贯彻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