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封存病历
在医疗纠纷中,为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这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予的一项权利。以下是封存病历的步骤:
首先,患者应向医院医务处提出封存申请,如果遭到拒绝,可向卫生局投诉。下班后要求封存时,需让值班医生参与。其次,病历调取后,患者应清点页数并在信封上注明。封存时,病历要装入信封或文件袋,粘牢开口并贴上封条,双方盖章签字并注明日期。封存的病历通常由医疗机构保管。
特别提示:对于出院患者的病历,应封存原件;住院患者则封存复印件,但需医院盖章。在封存前应先复印部分病历(复印件需盖章),否则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再次封存。患者可复印客观病历,如门诊记录、检查报告等,而主观病历如诊断方案和病程记录等则不可复印。
总的来说,封存病历是保护患者权益,确保医疗纠纷公正处理的重要步骤,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