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的规定
当日不算,最后一天计算在内,共15天。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遵守以下三方面的规定:
(一)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所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2、《民法总则》
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1)招标文件计量条款可以修改吗扩展阅读:
其他法规对数字的有关规定:
1、《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3、对文中“以上”“以下”的语义范围进行总括说明,例如:本办法所称“不足”“不超过”“不满”均不含本级,“以上”均含本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