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标文件中的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求法人亲笔签名!但实际投标文件中只有法人印章(也加盖了公章)有效吗
招标文件中的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求法人亲笔签名,但实际投标文件中只有法人印章并加盖了公章,则委托书有效。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需要法人出席的场合,可能会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出席而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只看授权委托书是不能判定签名章是否有效的,应当查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中,对签字盖章要求的内容,如果明确“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的话,则作为无效投标,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此类说明,判定为无效投标的理论依据不充分。通常来讲,授权委托书必须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只有名章是不可以的。因此,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只有印章即生效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是可以否决其投标的。从理论上讲,加盖私人盖印章也是有效的。但个人私章不同于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是有备案的,如果对方不承认公章的真实性,可以核对、鉴定。如果是公司没有盖公章,那么此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如果盖公司公章了,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㈡ 请问以下投标文件要求需要把投标人必须提交的 资格证明文件放入袋中密封吗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不需要密封,但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可以准备几份备用,放一份在标书正本,如果有唱标信封也可以放一份,授权委托人也可手持一份备用,反正就是那一张纸打印几份都盖章,委托书最好附有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身份证原件去投标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唱标的时候会核对原件。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文说明正副本独立还是分开密封,可以随意,如果有说明就按说明,一般来讲副本比较多的时候都是正副本分开密封。记得正副本要标记,包括密封袋上也要标记。祝好运
㈢ 一家生产公司同时授予2家代理上授权。。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属于联合体报价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所以2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的产品,同时参与某一项目的投标,属于两个独立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投标文件。
所谓联合体,是两家法人组成联合体(签订联合体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所以,所述情况不属于联合体投标。
㈣ 投标报名时的的授权人和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人可以不一样吗
可以。只要授权书规定了这个人有相应的权限就行了。这个完全由公司自己决定。除非招标人明确要求不能是同一人。
为了方便,开具授权委托书时可以这样写:授权某人负责XX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送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投标文件等有权投标的一切相关事宜。那么这一个人既可以去报名,也可以是投标时标书里的委托代理人。同一个内容的委托书开两份就可以了。
(4)一份投标文件里可以放两份授权书么扩展阅读:
一、委托招标程序
(一)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对业内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
(二)招标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委托招标的代理协议,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工作对象和工作方法、职权范围、服务标准、违约责任以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在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依法在不影响受托人工作的前提下,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违法或者违约的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立即予以更正或停止。如果该违法或违约行为对招标人产生了损害后果,招标人还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赔偿。
二、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施工工艺流程、技术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
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