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项目是可以不请监理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工程不需要请监理:
1.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这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
3.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以保证住宅质量。
4.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这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
以上是主要的不需要请监理的工程范围,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各个地方或者行业的规定。
⑵ 哪些项目不用实行监理制度
哪些项目不用实行监理制度应参照各省市具体的规定。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监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总投资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保修各阶段均应依本条例实行监理。
前款工程项目以外的建设工程以及前款工程项目的建设前期、设计阶段是否实行监理,由业主决定。”
因此,在深圳三百万以下的项目可以不实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