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索赔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时效规定为:自索赔事件发生之后起计28个日历日内。承包方须于索赔事件实际引发且确实产生损失后28个日历日内,书面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能够对此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和审查。若监理工程师确认该项索赔成立,则需正式通知承包方;在此基础上,业主代表有权审批监理工程师对于某项索赔处理的证明文件及建议,由承包方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监理工程师所提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工程索赔的时限实质上是指各类标准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所明确规制或承建双方在实际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自愿达成的索赔提交日期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