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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件病假不可以评优吗

发布时间: 2022-02-22 17:54:39

Ⅰ 因工伤病假年底可以算满勤评优秀吗

当然不能算满勤,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总之都是请假了,就不算是全勤了

Ⅱ 公务员病、事假超过多少工作日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关于公务员请假的规定
一、请假的程序
(一)机关公务员因事、并休假、探亲、婚丧、生育等离岗,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如因急病或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单上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请假半天的,可口头向处室分管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须书面请示,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交处室负责考勤的同志记录。
(三)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
(四)对确有急事或急诊事先无法请假的,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口头请假,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非领导职务请假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关键性岗位离岗时应告知分管领导)同意;副职负责人请假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须经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二、请假期间的待遇
(一)公务员并事假、哺乳假等期间其生活性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关于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性津贴停发。
(二)公务员病假、事假、哺乳假、探亲假期间,交通补贴停发。
(三)公务员公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
为了加强公务员管理,我市有关部门就公务员请假事宜作了明确规定。
事假:事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凡未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或事假期满擅自延长的,按旷工处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的须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部门正职请假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3个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科级干部请假,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的,由本人所在(处)室领导批准;1个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因私申请出国出境事假,从严掌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领导研究报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假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事假每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本人工资照发;超过5个工作日的,按实际工作日发放月工资。当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病假:病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出具合同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因情况特殊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需继续延长假期的,要重新办理有关手续。病假期满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部门正职请假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请假由部门正职批准,部门科级以下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病假期间待遇按省人事厅《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苏人通[1998]130号)规定执行。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婚丧假:婚丧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部门领导批准。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3天。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3天。婚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产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部门领导批准。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育女职工产假延长30天,丈夫可请护理假10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给予20―30天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学习假:个人申请学习,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的,可请学习假。个人申请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并与单位签订协议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单位可发给不超过公务员最低工资(国标)的生活补助费。个人申请不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按事假对待。因工作需要公派学习的,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学习假累计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Ⅲ 休病假一个月年底不能评先进吗

不靠谱

Ⅳ 黑龙江省病假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是自身病假问题当天无工资 必须要有<病例证明>如无证明扣比三天工资 如是工伤病假公司给于安排休息工资正常照发一分不扣 反而有补助.希望能够帮助您!

Ⅳ 教师休了一月病假能享受评优评先吗

原则上来说,不影响,具体参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资格,也不一定就能评上,竞争激烈)。根据国发〔1981〕52号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基础上各省制定的:事业单位的比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 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 下规定: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 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 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Ⅵ 请把知道该文件的文件号告诉我,是黑龙江省政府的文件。谢谢!并轨人员享受医疗保险有何规定

具体文件为《黑龙江省省直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如下:

(三)对纳入并轨试点范围且符合并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中心内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职工,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其在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岗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已出中心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企业也应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对其他各类离岗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劳动关系。对按政策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职工本人在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企业其他应解除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的界定,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由于本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间及在中心内领取基本生活费时间,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时不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四)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月平均工资标准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

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要与企业和个人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相衔接,若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高于缴费工资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必须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否则按缴费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可在省政府颁布的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130%之间确定,具体标准按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制定的标准执行。

(6)黑龙江省文件病假不可以评优吗扩展阅读:

《黑龙江省省直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办法》

(六)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依法由企业支付,对已实现再就业的省直属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缺口部分,经省财政、省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认定后,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

财政资金补助办法原则上确定为:对中心内和已出中心未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中央财政补助比例为50%、省级财政补助比例为30%、企业承担20%;对未进中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离岗人员和企业当年新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或生活补助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

省级财政负担的资金首先在原预算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结余资金中解决。省级财政补助和企业承担的比例也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以及省级财政承受能力做适当调整。申请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企业,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以及并轨人员再就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领取明细表;

实现自谋职业的人员,要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临时营业执照;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要提供其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没有实现再就业的并轨人员,不能享受中央以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Ⅶ 病假几天不可评优秀等级

这种一般看你们单位的内部规定的,不违法恶意扣工钱就行了。

Ⅷ 公务员病假,事假超过多少天,不能参加优秀公务员评比

1.公务员事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2.凡未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或事假期满擅自延长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的须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4.部门正职请假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3个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科级干部请假,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5.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的,由本人所在(处)室领导批准;1个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因私申请出国出境事假,从严掌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领导研究报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假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6.事假每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本人工资照发;超过5个工作日的,按实际工作日发放月工资。
7.当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