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镇房屋拆迁附属房屋如何补偿
城镇房屋拆迁时,附属房屋的补偿问题是一个关注度高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般情况下,附属房屋的补偿问题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解决。
首先,附属房屋的补偿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即按照市场价格和附属房屋的实际用途,结合房屋面积、建筑年限、装修等情况综合评估其价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附属房屋的补偿还要考虑到居住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障,即要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一个与原有居住条件相当或更好的住房,并提供相应的搬迁安置补贴和过渡期的居住安排。
另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附属房屋。例如,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通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因此在进行补偿时应该根据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补偿;而仓库、车库等辅助用房则可以根据实际功能和使用价值确定合理补偿的标准。
最后,补偿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确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经济补偿、安置房、土地等方式进行补偿。在选择补偿方式时,应充分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并确保补偿方式合理、公平、公正。
总之,城镇房屋拆迁附属房屋的补偿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补偿安排。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确保补偿政策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贰’ 城镇户口能买农村房子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的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另外,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的,应当认定无效。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2)城镇住房怎样添加辅助用房扩展阅读
城镇户口可登记的两种特殊情形: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叁’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多少
我国对于人均住房面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存在国家规定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的说法,只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预热,人均居住面积一直在持续上升。直到2016年,调查得出的中国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米,其中城镇居民的人均住宅面积为36.6平方米,而农村土地多、人口相对较少,人均住宅面积就更多, 有45.8平方米。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人均较低的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一般为统计局统计的经济指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自己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自己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自己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居住面积是居住建筑中卧室、起居室、餐室和壁柜等居住生活用的空间净面积的总和,是我国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积标准的重要指标。为避免在设计中片面扩大居住面积系数(K值),而压缩辅助用房面积给住户带来的不便,同时也为了适应各种厅室组合的平面设计,增加设计的灵活,以使用空间面积计算,而不用 K 值指标,因此在设计上“居住面积”概念已无存在的必要。
2021年8月31日,国新办召开“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较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数据显示,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与前一年相比,分别增加了0.8平方米、1.6平方米。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78 年改革开放之初,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7平方米、8.1平方米;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48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484%。
同时,王蒙徽指出,住建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各类保障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