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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发布时间: 2022-01-12 08:16:06

Ⅰ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摘要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分居2年后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Ⅱ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摘要 亲,您好!

Ⅲ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

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分居只是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一种情形,不能作为决定性的因素。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能协议一致,还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Ⅳ 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无论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分居后,一方想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的,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选择诉讼离婚的,必须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能证明的,人民法院才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调解无效后,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Ⅳ 新婚姻法规定,一般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许多人看来,婚姻都是一种加速,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谐,那么将是另外一种痛苦了!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坚决不愿意离婚,只能采取一些特殊的方法了!现在法律体现的是越来越人性化,婚姻不幸福,许多人都是想离婚的,想挣脱这个牢笼!

在我看来,如果两人的感情真的达到了破裂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的情况下,离婚吧,给对方留下一点好印象,留下最美好的回忆!最讨厌死缠烂打!

Ⅵ 新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解除婚姻

摘要 分居多久也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这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Ⅶ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

如果你们夫妻之间分居长达两年的时间,那么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因为你们两个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呀。所以这个完全是可以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了。

Ⅷ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无论发生何种情形,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种方式,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自民法典实施后,开始施行离婚冷静期,需要先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但是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