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而应税额则是每年的工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下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㈡ 工资个税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是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和相应的扣除数的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金额。个人的起征点是5000元,每月的计算方式是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金额。所谓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应发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5000元的起征点之后的金额从2021年开始,个人所得税采取全新的计算方式。首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义务人代扣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每年不得超过6万元。累计扣除额从每年的6万元中按照相应的比例直接扣除的。第二是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人要按照相关的比例直接计算税率的。第三就是要注意下每月的扣除额已经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每年不超过6万元的是可以不纳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㈢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17-08-29来源:个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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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发放工资时,单位扣缴税款将由现行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发放工资时,单位扣缴税款将由现行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预扣预缴方法是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方法,具体是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
一、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2)累计免税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中依法可以免税的累计收入额
(3)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
(4)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额
(5)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
(6)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
三、案例说明
1、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1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8000-5000-2000-3000=8000元,对应税率为3%
应纳税额=8000×3%=240元
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240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24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2、2019年2月,李先生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1)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计算
①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18000+16000=34000
②累计免税收入=0
③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5000×2=10000元
④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2000+2000=4000元
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000+3000=6000元
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4000-10000-4000-6000=14000
对应税率为3%
(2)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14000×3%-240=420-240=180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180元。
2019年3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18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三)2019年3月,李先生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发放季度奖金30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1.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1)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计算
①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18000+16000+16000+30000=80000
②累计免税收入=0
③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5000×3=15000元
④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2000+2000+2000=6000元
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000+3000+3000=9000元
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80000-15000-6000-9000=50000
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2)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50000×10%-2520-420=2060元
2019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2060元。
2019年4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206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
㈣ 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计扣除数。免税额为5000,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纳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计扣除数。实际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月的征收标准计算。
㈤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应缴税款=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 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元):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元):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 速算扣除数(元):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元):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35%; 速算扣除数(元):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税率:45%; 速算扣除数(元):15160
㈥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㈦ 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等于,需要交税所得额乘上,适用的税率。需要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五千元,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含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㈧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啊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人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5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㈨ 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通常情况下,缴纳工资税是一种最常见的纳税的方式。只要符合最低纳税的标准,就需要纳税。那么,大家知道工资个税怎么算吗,它的计算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㈩ 员工工资个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纳税额=个人的应税额*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额是个人当年的工资总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等法定扣除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