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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和文字可以做着作权吗

发布时间: 2024-09-06 07:29:09

⑴ 图片有版权吗图片着作权一般属于谁

图片和文字作品一样,都有版权,而版权就是着作权。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着作权属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但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除此之前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我国《着作权法》第12条—19条进行了详细说明:

【改编、翻译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着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着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同时根据您提问的作品类型补充一句,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着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仅展览权转移给原件所有人享有,着作权依然归于作者。

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如果为了在诉讼中便于有效证明作者身份,积极开发和保护着作权,建议您在作品完成时就在原创宝进行版权登记或版权存证,出证速度快,司法效力获得生效判决认可,且有专业维权律师全程提供法律支持。

⑵ 网络图片用于出版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网络图片用于出版算侵权。侵犯着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着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