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视频时加入背景音乐算是侵权吗
一、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侵权吗
1、背景音乐都是具有着作权的,也就是版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随意添加背景音乐是一种侵犯着作权利的行为。
2、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侵权的法律依据
(1)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在没有取得着作权人的允许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作品进行传播。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五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3、但如果该视频是一个免费的视频,比如一段舞蹈,仅为展示个人才艺,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盈利的行为,那么这个视频中使用背景音乐就不是侵权行为。
二、哪些背景音乐不会侵权
1、很多时候我们观看的短视频作品,所使用的背景音乐是侵犯了音乐版权的。
实际上,不仅是在网络短视频、影视剧中存在侵权,有的商家如饭店等播放的背景音乐,很多也是侵权行为。
2、如何才能避免背景音乐侵权,可以有几种方式:
(1)原创背景音乐。这一点很好理解,你自己创作的背景音乐,着作权人是你自己,使用这样的背景音乐当然不会构成侵权。
(2)获得允许使用的背景音乐。这一点很难,严格意义上来说,要使用他人的背景音乐,就必须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构成侵权。
(3)不向公众收取费用的背景音乐。如果在视频中配上背景音乐,该视频并不是用于盈利的目的,比如免费的一些教程,这种情况下,使用背景音乐可以不用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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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三个月14例新媒体侵权案件!索赔总金额7200万!
比如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侵犯“网络公司名誉权”一案已于近日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自媒体“酷玩实验室”需向网络赔偿14万。并需要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对于多数自媒体,一次性支付14万元现金,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3、自媒体如何避免这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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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奇艺”起诉“营销奇葩说”
2018年10月,爱奇艺起诉视频节目《营销奇葩说》和创建“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的主体公司“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称雪领公司攀附《奇葩说》节目知名度,要求其停止使用“奇葩说”字样,并索赔200万元。
对于多数自媒体公司而言,66.6万元基本上是一笔天文数字了,至少是一笔巨额罚款。
法院为什么这样判?
因为爱奇艺获得了对第16260183号“奇葩说”商标的使用许可,享有“奇葩说”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广大自媒体人,一定要检查自己的公众号名称/LOGO/公司名称等,是否和他人的雷同一致。
2、“快手”起诉“网络
1月4日,根据海淀法院网的公示显示。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
将深圳市麻帮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网络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诉称,达佳公司系“快影”商标的权利人,后将“快影”商标授权给快手公司使用。但是他们发现,在网络公司运营的“网络手机助手平台”及宇龙公司运营的“酷派应用市场”中,推广了一款由深圳麻帮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摄影类app“快手快影”。
从图标上看,深圳麻帮公司的APP和他们的APP图标完全一致,而且名称叫做“快手快影”,侵害了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麻帮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网络公司和宇龙公司分别在其运营的手机应用平台中推出了“快手快影”APP,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认为,网络这次被告,有点躺着中枪了。
同时我们要注意 ,如果你的APP名字和他人APP名字部分重叠,而他人注册了该名称商标,也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
3、“腾讯”起诉“微信食品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认定“微信”属驰名商标,判微信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及时更名并赔偿腾讯公司1000余万元。
法院认定,微信食品公司在上述两枚涉案驰名商标已具有相当知名度后成立,且将涉案吃用上表中显着识别部分“微信”作为公司字号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事情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有个人注册了食品类的微信商标,把该商标转让给了微信食品公司。
但这个人除了微信商标,还注册了300余件商标,比如“卡其亚”、“阿米茄AMIGAA”、“COACH TORP”、“洁艺雅”、“希西黎”这类的知名商标。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所以食品类微信商标被判无效,这就侵犯了腾讯微信的商标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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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侵犯名誉权
“优酷”起诉自媒体“鞭牛士”
1月9日晚间,自媒体“BiaNews”在官方网站发文《消息称今日头条已达成对优酷收购》。
文章称有知情人士透露,今日头条已达成对优酷的收购,正在与西瓜视频对接业务。
1月10日,优酷对外宣布将起诉网络自媒体“BiaNews”传播不实信息。
“BiaNews”侵犯了优酷的商誉,向其索赔1000万,并要求对方在官方渠道公开道歉,消除其传播不实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里有两个重点:
一,没有向优酷和今日头条双方求证
二,在优酷公开辟谣后,仍然没有及时修改、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BiaNews”是科技领域里的知名自媒体,按理来讲,知情人获得的“小道消息”有一定可信度。不过这次优酷卯足了劲起诉,看样子这个知情人的“小道消息”100%是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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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奇艺”起诉“今日头条”
据判决书显示,爱奇艺方面享有电视剧《老九门》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今日头条部分头条号上传该剧的部分剧集内容,并以“抢先看”等标题吸引流量,因而“爱奇艺”方面将今日头条运营方“字节跳动”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0万元。
2、“抖音”起诉“网络”旗下“伙拍小视频”
网络在法庭上表示,抖音短视频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表达,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不应当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抖音短视频”诉网络旗下“伙拍小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正式宣判。
①涉案抖音15秒短视频属于“类电作品”受到着作权法保护
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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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起诉自媒体“酷玩实验室”
2018年8月份,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发表了多篇与网络相关的文章,被网络告上法庭,索赔500万,该事件在自媒体圈引发轰动。
小公举观察,酷玩实验室的几篇文章,多是通过一些贬义性质的词语吐槽网络公司,而非网络本身的产品。
在我看来:可以有理有据的吐槽产品烂,但说公司烂就涉及名誉权了。不能为了互联网中所谓的政治正确,为了黑而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酷玩实验室”及其运营主体“北京趣智阿尔法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网络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自媒体“酷玩实验室”需向网络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4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截止目前,自媒体“酷玩实验室”还没有在公众号中发布道歉文章。
3、“抖音”起诉“网络”
2018年12月3日,海淀法院网消息称,“娱乐并非愚乐”在百家号平台中发表了题为《抖音“滑梯门”再现,一男一女游乐园水中互动,网友:道德沦丧》的文章,捏造抖音短视频存在所谓“滑梯门”的色情视频。
4、“抖音”起诉“新浪”
因认为“头条新闻”等微博账户在微博平台上,持续发布《情侣为拍抖音拿3个八万麻将牌买车!遭销售人员围殴》内容。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主体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发布平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从上面这些案例中会发现,今日头条和爱奇艺、网络、新浪等多个互联网巨头之间都产生了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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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葛优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泰信基金因公众号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被葛优诉至法庭。
这篇点击量23次、点赞1次的微信文章,法院判决赔偿9500元,平均每次点击花费了413元,算是自媒体行业里的天价点击了。
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泰信基金发布了一篇《假如葛大爷也炒股……》配图文章,文章里又含有多个广告语“这波行情我早预料到了”、“这只绝对是大牛股”、“我要补仓,别拦我”、“这只股没买是我人生遗憾”......
葛优认为:
泰信基金在其肖像中植入了大量广告,且与泰信基金的业务有密切的关联性,广告语让公众号误以为葛优是泰信基金的公司用户,侵犯了肖像权,并需要赔偿总计31万相关损失费。
泰信基金认为:
微信文章的影响力极小,只有23次阅读,其中还包括公司员工浏览的,并且及时删除了。葛优要求赔偿金额太高,没有法律依据,不同意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
②但是葛优未提交证据证实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泰信基金因此获得的利益
③考虑到推送该文时,“葛优躺”为社会热点话题,泰信基金的行为意图更多凸显在蹭热点话题,保持公众号推送文章的形式上的风趣活泼以及公众号推送的时效性
④从文章内容以及含有葛优肖像的图片本身来分析,一般的公众并不会认为泰信基金利用葛优的知名度为其企业经营做广告宣传,也不会将葛优视为泰信基金的商业代言人
最终30万是不用赔了,只需要赔偿不到1万元,公众号需要发布文章道歉。
1、未经授权许可,不要擅自使用明星肖像用于商业宣传
2、制作发布音视频节目,名称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3、公众号名称和他人注册过的商标一致/部分一致,会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5、未经证实的信息,自媒体不要随意发布
6、自媒体不要利用文章诽谤、侮辱他人或公司
本文着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