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上可以离婚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网上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可以网上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目前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提交离婚申请后,需要冷静期过后,才此斗租能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在微信我页面中找到支付,并在支付页面里选择城市服务。2、进入城市服务页面后,在政务综合服务栏中找到民政。3、进入民政页面,找到婚姻登记预约,可在线预约婚姻登记申请业务,进入预约系统服务页面。4、查看网上预约须知后,进入预约系统页面,选择离婚登记申请,在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预约时段、完善信息、完成预约。5、完成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登记页面填写回执信息、办理日期、确认信息、完成预约,前往网点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森兆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销腊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㈡ 网上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网上起诉离婚。目前我国只有两种法定的离婚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而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只需要直接到户籍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即可,在离婚冷静期后就可以领离婚证。而起诉离婚可以网上立案或亲自到管辖区的法院请求立案,才可以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网上怎么申请起诉离婚
1、现在离婚是不可以通过网络办理的,但是有些地区是支持在当地的法院主页上面申请网络立案是可以的。在网上申请了离婚诉讼立案谨皮枝之后,需要再去法院提交纸质证明。提出离婚的话是需要本人到场的。如果当地法院官网上并没有立案的方祥敏式的话,那也是必须本人到法院去申请立案的。
2、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诉讼状这些纸质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给法院的。一般申请立案之后需要等待。一周到两周左右的时间,然后案子才会从立案庭转交到审判庭的办案法官手中。
3、办案关接手到单子以后会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后进行调解,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的,可以准许离婚,如果并没有实质的证据,对方也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静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没有恢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应当准备起诉书,起诉书应当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不能通过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5、要争取抚养权的,还应当准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6、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握丛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㈢ 网上可以办离婚吗
一、可以在网上申请离婚吗
1、在网上不可以申请离婚。因为离婚通常只有以下方法: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起诉方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
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否则是必须要到庭参加诉讼的。
㈣ 在网上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可以在网上起诉离婚。离婚的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协议离婚的程序:
(1)协商同意离婚的,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就婚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约定明确;
(2)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书。
2、协议离婚的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6)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3、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的程序:
(1)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由其本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立案,起诉时要递交起诉状等材料;
(2)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后,择期进行审理,当事人双方参加庭审;
(3)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
4、诉讼离婚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㈤ 网上可以申请离婚吗
网上可以申请离婚。首先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选择自己所需要办理的预约服务。然后按照提示的步骤,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完成预约。需要注意的是,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
【法律分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现在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达,办理离婚登记也能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如下:一、申请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3、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的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书。离婚协议书是申请协议离婚的重要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事项。目前来看,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当事人来拟定,如果不能自己拟定可以到民政局拿格式文本。二、受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为当事人不愿离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