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租赁备案网上怎么办理
南京市租房补贴为个人申领,租房材料须为申请人单人合同开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或租金发票。租赁备案除线下办理外,也可通过移动端办理。
南京租房补贴备案线上办理方法
①“我的南京”APP:下载“我的南京”AP——首页选择“政务(更多)”——选择“南京房产”在“我的合同”栏可填写网签合同,“我的备案”栏可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并查看备案号。(备案完成后需保存备案证明,申请补贴时用得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点进去后提示没有房源,则表示你租的房子没有录入系统中,需要联系你房东,发布房源。
②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进入“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号——菜单栏“房帮宁”——房屋租赁——租赁备案
③微信“城市服务”:打开微信支付界面——选择“城市服务”——选择“南京市租房服务”,可办理租赁备案及备案查询。
线下办理
出租方或承租方持以下材料进行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每名户主、租客都需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即有几名户主和租客就提供积分证件);
3.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
备案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房租租赁备案为免费办理,但户主出租房租需依法交税。
租赁备案是什么意思
1、租赁备案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开给租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开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