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沈阳供暖停供网上办理
沈阳应该是无法在网上办理停止供暖的,必须到供暖公司缴费窗毕拍口办理。
沈阳热力停供方法
沈阳热力停供方法如下:
1、首先办理供暖停供要写一份停供申请书,并携带着你的房产证,还有身份证到供暖单位去办理就可以了。
2、这个一般在供暖费缴费处就可以办理了。
3、但是申请办理停止供暖时,一定要说明停止供热的时间年限,这样会方便办理恢复供暖的手续,会办理的比较顺利。
办理停暖需要带什么手续
办理停暖需要什么手续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沈阳供暖想要报停需要什么手续
用户报停须携带供热用热证、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腔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人须携带房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供热管理处办理停热申请手续。报停的用热户必须整年报停,在报停期间须缴纳20%的热能损耗费。想要恢复供暖的用户只需到所属供热收费大厅办理当年的供热缴费手续即可。
另需注意的是,要求停热的用户,必须是分户控制供暖系统,并且供、回水阀门设在走廊,方可申请办理停热。用户报停时,自家系统与主管道必须是断开状态,由供热稽查部门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稽查部门在停热协议上签字后,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伍数宴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
‘贰’ 取暖费不报停不缴费后果
取暖费不报停不缴费,会由当地供暖部门催收,后期会面临罚款。
一般情况下有些居民不需要使用暖气,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没有进行报停,供电公司还会继续收费,无疑就增加了额外的开支。而又没有使用,就白交费了。
以沈阳为例,如果不要使用暖气,需要申请报亭,供暖公司就会停止供暖,就没有必要交冤枉费。报停的时候需要申请一下相关手续,要带上产权的原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到热力公司去申请。还需要填写一个停止供热的单子,之后就可以申请。
工作人员就会按照相关的缴费标准停止收费,对于额外收取的还会进行退还。而供暖停止后,就不会影响到其他客户供暖了。但是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成功,要不然如果不办理,就会收费。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暖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暖政策的调研制定,信息采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供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内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负责落实城市供暖规划和本级城市供暖保证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各区政府共同做好城市供暖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交纳采暖费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的义务。供暖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采暖费,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按期足额交纳采暖费。
第十九条 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个人承担;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由政府予以补贴。
第二十条 已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职工向供暖企业交费。或由职工垫付,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未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向供暖企业交纳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