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能在网上办理吗
社保可以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一般情况只有两个部分,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就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Ⅱ 社保开户网上办理操作
公司社保开户网上如下办理:
1.进入官网
登入人社局官网,点击右侧“单位服务”,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登记”页面。
2.账号登录
在“社会保险网上登记”页面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就可以进入社保开户页面。
3.输入信息
点击“新增申请”按钮,进入页面输入单位相关信息。
4.提交申请表
在此页面根据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填写完后按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表”。
5.开户成功
申请提交后会自动跳转到上一页面,并且显示社保编码,同时会显示当下的办理进度,若显示“已开户”,就代表开户成功。
新公司社保开户涉及到如下资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