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权变更可以网上自行操作吗
股权变更可以在网上自行操作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网上预约受理,或者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内部转让为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时较为自由,双方只要成立转让合同,进行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即可,除非转让合同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才能转让的除外。
外部转让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㈡ 一文教你掌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网上办操作流程
掌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网上操作全流程,轻松上手!
随着税务政策的日益便捷,我们为你梳理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的详细步骤,让你在家就能完成这项重要事务。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随申税小微的指引,深入了解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网上申报。
一、前期准备
开始之前,请确保你已准备好以下关键文件,均需电子版且格式支持PDF、PNG、JPG、JPEG、BMP,单个文件不超过20M,总数不超过10个:
- 1. 必备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详列转让日期、交易价格、股权数量和性质等信息,确保条款清晰明确。
- 2. 选报资料:若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提供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评估报告。
- 3. 证明材料:如计税依据偏低,需提供正当理由的书面证明,遵循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要求。
- 4. 补充材料: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被转让股权原值、合理费用等相关证明,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网上操作指南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税费申报”模块,选择“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功能,开始申报流程:
- 阅读并确认“办理须知”和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填报界面。
- 填写基本信息,核对受让方信息,上传附报资料。
- 检查并调整税前扣除费用,确认收入总额和捐赠支出,系统将自动生成应纳税款。
- 根据不同受让方类型(自然人或单位),查看相应提示和操作步骤:
- 自然人受让方:收到提醒后,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 单位受让方:通过扣缴客户端或WEB端扣缴功能,核对信息并确认,操作流程同上。
三、后续流程
若受让方未及时确认或反馈问题,转让方需及时跟进并调整。在“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中查看确认结果。
审核通过后,正式发起申报,申报信息需根据审核通过的资料。如需调整,务必从最初资料报送做起。
四、缴税与查询
申报完成后,前往缴税并获取完税证明。如遇数据变动,可在“申报查询”模块进行更正申报。
掌握这些关键步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申报将变得简单高效。快来实践操作,让税务事宜变得不再复杂!
注:以上内容由上海税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