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医保卡在网上能买药吗
不能。网上买药不可以用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来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也可以在定点药店购买医疗器械等,但是只能是个人前往定点医院或药店使用,而不能在网上使用医保卡买药、买医疗器械等。
拓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
社会医疗保险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使用流程: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
B. 如何用医保卡在网上买药
医保卡不可以在网上购药。 社保的医疗保险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仍属于市级统筹(小部分地方实现了省级统筹),其参保信息仅限于本市内社保机构、医疗定点医院、药房等查询、使用。 在参保地以外的社保系统中,并没有当事人医保卡的参保信息,是没有办法异地刷卡的。
根据希财君的了解。只有部分省份开通了网上医保卡买药,比如黑龙江省、广东省广州市等。黑龙江省支持大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医保卡买药,而广东省广州市支持在网上药店用医保卡买药。
黑龙江网上买药步骤:
1、在手机微信上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医保”,并点击“便民服务”中的“在线购药”;
2、在线选择医保范围内的药物加入购物车当中;
3、在线添加收货地址,然后点击“提交订单”;
4、进入支付页面以后,选择”医保卡支付“,进行身份认证,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购买。
广东省广州市网上买药步骤:
1、先携带医保卡前往开卡银行办理医保卡和手机号绑定业务;
2、然后进入支持刷医保卡购药的网上药店,找到专门的“医保专区”,在专区当中选择自己需要购买的药物;
C. 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医保刷卡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
2、进入市民中心后,点击医保选项;
3、然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项,
4、绑定医保卡后,点击“刷医保”即可出示条码扫码即可。
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意义如下:
1、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5、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到医疗机构就诊。首先需要到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开具相应的处方或医疗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