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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可以申请商标吗

发布时间: 2022-01-17 11:54:11

① 申请商标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可以的,国家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有网上申请的指南哦

② 个人怎么在网上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流程:1. 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3.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以上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12-14个月左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③ 怎么在网上申请商标

网上申请商标注册的流程:1、登录网站;2、点击申请界面;3、上传材料;4、受理;5、审查。九个月内审查完毕,且需要三个月异议公告;6、核准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④ 现在可以在网上注册商标了吗

办理商标流程1.查询商标(查询能否注册);2.提交申请(准备材料,拿申请号);3.审查商标(3~4个月拿受理通知书,初审公告期);4.注册成功(如注册成功,6~8个月领取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申请程序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2、准备资料准备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3、开始申请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⑤ 商标申请可以网上申请吗

国家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只接受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不接受个人或企业网上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直接到位于北京的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申请材料准备: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商标可以在网上注册吗

可以,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规定,3月10日起申请人可以自己在网上申请商标了,有以下规定:

1.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

3.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需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等。

⑦ 网上商标可以提交商标申请吗

商标注册在网上申请是可以的,但应当由申请人事先与商标局签订《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并且填写的是申请人的真实有效的信息。
【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暂行规定》第一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条网上注册申请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第三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第四条申请人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

⑧ 注册商标,可以自己在网上申请吗

3月10日起商标申请人可自行网上申请商标,以下为暂行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请大家和申请人明知。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 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需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

商标申请人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用户注册申请。

第四条 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将自动注销用户。商标申请人仍需办理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的,可重新提交用户注册。

第五条商标申请人用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线提交用户信息变更申请。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先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机关做信息变更后,再提交用户信息变更申请。已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且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的,需另外办理变更业务。

第六条 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商标数字证书。商标数字证书持有人已经遗失或可能已经遗失商标数字证书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第七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bsq.saic.gov.cn)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第八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九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第十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后补或办理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的纸质文件。

第十一条 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已提交的商标网上申请。

第十二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均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商标规费。

第十三条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在系统工作时间(8:00至16:30)内完成规费缴纳。以网上服务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工作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的信息,视为支付未成功。

请注意充分考虑网络情况,尽量在每日16:00之前完成规费缴纳,避免在16:30前后操作时因网络原因导致的缴费失败等问题,进而影响商标申请。

第十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请认真核查所报申请件。当日发起规费支付前,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当日完成规费缴纳后,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可以修改;涉及规费变动的不可以修改;申请件当日可以删除,所缴纳的规费在T+N个工作日内退至付款人账户。

第十五条 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申请人,邮寄地址为用户注册地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在商标局备案的地址。

第十六条 商标网上申请件符合退费情形的,商标规费将原路退回至付款人账户。

第十七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 8:00至16: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将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恶意攻击等造成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服务,商标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如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本系统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的,商标局将终止其用户资格,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第二十条 如发现有影响用户信息、数据安全的行为,本系统有权对用户信息实施保护,并保留法律追究涉事人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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