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传播恐怖视频怎么定罪
只要不是色情和涉及政治问题的视频,都没关系,恐怖视频最多很封,不会定罪
㈡ 有人发吓人视频,算不算违法行为,后果有多严重
有人发吓人视频算违法行为。
吓人视频属于恐怖信息,是法律不允许散播的内容。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确实不知是虚假的恐怖信息而误认为是真实的恐怖信息,或者将某种非恐怖威胁的行动误认为是恐怖行动而加以编辑、发布,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想制造恐怖气氛;有的是对社会不满,制造混乱,发泄私愤;有的是想借此向社会施压企图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有的是精神空虚无聊,借之寻找畸形乐趣,等等。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之五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㈢ 传播血腥视频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传播一般的血腥视频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被抓到,会被治安处罚。但是,如果明知是暴恐血腥视频并传播的话,则可能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如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㈣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标准
行为人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㈤ 传播恐怖视频立案标准
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㈥ 传播血腥暴力视频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㈦ 转发割头的恐怖视频到群犯法吗触犯了哪条法律
转发恐怖、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7)传播恐怖视频可以定罪扩展阅读
转发暴力血腥视频严重受刑的案例:
“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非常后悔,希望通过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能给大家带来教育警示。”7月24日,福建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出庭支持公诉。法庭根据检察官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是一名“80后”青年,在永安市某轿车养护中心打工。2017年8月13日,黄某登录个人微信号,在微信群中转发12段时长共20分20秒的暴力血腥视频供他人浏览而案发。
黄某转发的视频内容主张以暴力等极端手段危害他人生命甚至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具有宣扬恐怖主义特征,危害程度极大,属于典型的恐怖主义宣传品。该案所涉宣扬恐怖主义罪系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属中级法院管辖。今年5月28日,永安市检察院受理审查后,将该案移送三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该案系福建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件,在定罪量刑的尺度把握上相对较难,属于新型案件。为落实检察长带头办理新型案件要求,三明市检察院成立以该院检察长张时贵为主办的公诉团队,负责该案审查起诉工作。
针对黄某行为是否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办案小组通过综合审查全案证据、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黄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宣扬恐怖主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经鉴定,视频配音内容与视频内容相一致,均具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特征。
“黄某散发的暴恐音视频的传播范围,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关键。”张时贵介绍,为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办案人员又驱车前往案发地,向本案的相关证人逐一调查核实证人证言。随后,三明市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以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向三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7月24日,该案在三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网上下载传播暴力血腥恐怖视频属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庭上,检察官开展了情理法交融的法治宣传教育。
㈧ 非法持有传播暴力恐怖视频罪,会有什么程度的处罚
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㈨ 发布恐怖视频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