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明星剧照代言侵权事件!
明星剧照代言 ,就是电影出品公司授权客户使用明星在某个电影里扮演的角色剧照,明星代言无非就是使用明星的照片肖像,而剧照同样是明星的肖像,两者却有着天壤之别,可能明星本人代言动则几百万上千万,而明星剧照二十万以内基本可以覆盖。
在影视剧拍摄完成后,会形成动态的影视作品和静态的影视剧照两种作品,但无论哪种作品,演员均不享有其着作权而是由影视剧的出品方、摄制方等享有其着作权。演员在参演该影视剧时,则可视为该演员已经同意制作方在以电影宣传为目的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慧前,其已经将肖像权进行了部分让渡并通过合同约定制片方有权使用演员肖像的情前野清况,演员也必须予以配合。但制片方在使用时必须是合理使用即仅限于为了该影视剧的宣传、推广而使用。
着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可以看到,就着作权法的层面而言,除非他人恶意对剧照进行PS后(造成演员形象被歪曲)再进行商业使用,否则演员很难通过着作权方面进行维权。
平时大家市面上见到包装盒上的明星,不一定就是明星代言。一款全新品牌宣传模式:明星剧照,也叫影视IP衍生品,在得到剧组主出品、电影发行、联合出品、音像制品等一切拥有影视版权公司授权许可下,商脊基家可以使用明星在某部剧里的角色图片结合商家自身产品,联动宣传使用,可线上电商、媒体,可线下包装、店面等等,比如刘德华剧照可能只需要几十万,就能起到物美价廉、物超所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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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赵丽颖起诉某公司私用其肖像权,明星的肖像不能在哪些场合私自使用
赵丽颖在娱乐圈当中一直都不会兴风作浪,而这一次很多商家的做法,确实是让赵丽颖觉得非常的愤怒。于是赵丽颖就起诉了一家公司,私自地使用了赵丽颖的肖像权。而赵丽颖的这种做法也让大家都表示支持赵丽颖,并且也会同意赵丽颖,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明星的肖像权是不能够用于商业的用途,而且也不能够去私自的打广告。
大家都表示赵丽颖非常的优秀这一次事情的发生大家也都评论到,赵丽颖真的是非常勇敢,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去害怕这些人。而如今的赵丽颖真的是非常的优秀,赵丽颖也直接的表示自己就是一位非常普通的演员,只要演好戏就行了。
‘叁’ 综艺节目用明星照片需要经过同意吗
需要。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包括非营利性宣传。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果造成巨大损失的机构,法务部门有权直接处理。一般情况下,只要本人不同意,宣传证据必须下架,向本人做出赔偿和道歉。另外如果本人向法律机构提出上诉,违法使用者有必须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