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祖国的标志有哪些
1、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中间是五星红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原小麦穗)和齿轮。谷穗、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黄色,圆环内的底子及其垂绶为红色。金、红两种颜色在中国是象征吉祥和喜庆的传统颜色。
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不屈的民族精神;齿轮和谷穗象征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五颗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2、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的比例为三比二,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颗星较大,位于左面;其它四颗较小,环拱于大星的右面。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斗争;五角星用黄色是表示在红色的大地上显出的光明。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星的相互关系是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3、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由诗人田汉作词,音乐家聂耳作曲,诞生于1935年。
这首歌原名《义勇军进行曲》,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影片描写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侵略中国东北时,中华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人们勇敢地走向抗日前线的故事。
《义勇军进行曲》高昂激越、铿镪有力,表达了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解放事业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体现了中华民族勇敢、坚强、团结御敌的优良传统。因此,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此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国庆日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1949年10月9日的第一次会议中,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从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的日子。
5、首都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即日起北平改名北京。
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中央四个直辖市之一,是全国政治和科学文化的中心,也是国际交往的中心,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