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换身份证照片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换身份证照片可以异地办理。
一、具体流程
1、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棚枝罩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核发的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到居住地所设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所持资料依据,窗口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办理丢失补领业务的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3、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搭高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异地受理点领证。完成链闹申请3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二、更换身份证照片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身份证更换需要多少寸照片
一般照片是去在办理的地方牌照的。
照片尺寸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标准照片要求: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照片尺寸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Ⅱ 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只能在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派出所指定的照相点采集。
一、申办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身份信息或者证件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三)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四)户口迁移,可申请换领新证。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仅核验原件,如已成功注册“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账号认证通过后,无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除遗失补领外,其余申请理由选择邮寄送证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现场收缴);
(二)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期六个月,申请人年满16周岁后,在本市申领过居民身份证,2年内再次办理时无需提供);
(三)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申领(6周岁及以上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6周岁以下自愿采集指纹信息),并提供以下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1.体现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证》;
4.其他监护证明材料。
属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请人因整容后与系统历史图像存在明显差异,应提供加盖来源单位公章的整容医学诊断证明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均按A4纸规格竖向复印。
三、办理程序
此业务可全城通办,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后,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材料前往预约窗口办理。派出所代管户人员需回户籍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
深圳市已提供同城邮递送证服务,为减少公共场所聚集,建议采取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Ⅲ 照片回执可以跨市使用吗
照片回执不可以跨市使用。
照相回执是说明照片在国家规定的论证网站论证过,并且合格。同时照片也保存在这个网站的数据库里,办理证件的时候通过回执单上的图像号码到这个数据库里提照片。一般办理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一些有效证件时,需要递交照相回执。
在网上办理照片回执的方法如下:
1、通过支付宝进入“证件照带回执”应用页面后,首先选择好办证城市;
2、确认好办证城市和证件照类型后,接下来就是“拍照-上传-检测-支付”环节了;
3、照片经检测合格后,再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要“电子证件照+回执”或是“纸质证件照+回执(包邮、赠送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