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今日头条一个号可以发布影视和综艺吗
可以。
自媒体现在分为两类,一是图文类,二是视频类,图文号最好只发图文,视频号最好只发视频,视频领域和图文领域不一样,视频有单独的领域。总之,领域选错也没关系,从第一篇就改成现在要发的领域,把前面非现在领域的全删掉。发了娱乐图文,再发娱乐视频,也会降低垂直,根发影视没关系,只要图文和视频混在一起,就降垂直。
⑵ 头条号登录上去连接自己抖音号想发布影视视频能行吗
可以。
视频需要是横屏的,因为抖音是竖屏,如果你是影视剪辑号那么可以做好原视频就可以发布到头条。如果你发布的是竖屏的视频,那不建议你同步到头条,因为对于竖版视频上传到西瓜视频是不符合头条格式要求的。我们都知道抖音上最好的格式就9:16,其次是16:9两种格式。而头条于横版的视频平台,所以会适合16:9的格式。如果你把竖屏的视频同步到头条能会出现收益极低甚至没有收益。
我们都知道在抖音发布的视频为9:卖哪16,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竖版视频,这种中隐码视频在抖音这个平台是可以发布的,但是同样为头条旗下的平台,西瓜视频可是只接受横版视频,不要看抖音发布页面上的提示“是否发布到头条、西瓜视频”,其实就算是你同步了也没有用,因为什么?就是因为视频尺寸的问题,头条西瓜视频发布要求可是16:携胡9的。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在西瓜视频发布页面上(手机版)有一个选项,这个选项是“是否为原创”,所以需要你在发布之前手动勾选,如果你没有选原创,就算有再多的播放量你也不会拿到收益。
⑶ 今日头条!本人想做影视解说!但是总被提示内容侵权,该怎么避免
别闹了,过去所有的影视解说类的短视频,其实都有侵权嫌疑,现在逐渐增强了管理,而未来只会越管越严格。所以如果要解说很老旧的,失去版权保护的内容或许可以,但是,没有太大的知烂传播价值。如果选择新的内容,必然受到版权保护,轻的被删除,重的被封号,再严重的触犯法律,接受法律制裁。
所以,如果是为了梦想而做,不外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是进入官方渠道,比如影视协会、广电部门,成为其中一员,生产一个类似的节目,目的是宣传节目,而不是宣传自己的公众号获利,那就可以生产,而不受版权限制。
第二种,是做点别的生意,多攒钱,基本达到个人收入达到一般省级卫视的收入水平之后,有了足够的财力,去购买版权,然后拥有合法版权的去做相关产品。
第三种,不买版权,但更需要提高自己的收入,基本达到福布斯排行榜入榜的水平,这样未来被告的时候,有足够多的财产可以进行赔偿和等待罚没。
另外,你提到的都是“自己原创”,片头片尾字幕解说都是自己的,但这也是侵权,因为用的主体视频是别人的,你没有购买影视版权。其实严格说,视频、图片、音乐、软件,甚至字体都可能有版权,只是过去管理保护不严格而已,手氏如果要确定自己原创,其实成本是非常高额的!
比如,你做的这个“原创”视频,视频本身是否购买了影视版权?如果添加了背景音乐,音乐是否购买了音毕猛散着协的版权?如果使用了文字,字体是免费字体还是付费字体?如果是付费字体直接用了,也是侵权。发布到网上是否使用了一些表情包,图片?有一些表情包和图片也是有版权的,不当使用也可能侵权。如果你放到网上播放,是否可能产生利益?比如广告收入,或者点播收入?如果是自己观看,或许没问题,但一旦可能产生收益,就可能违法侵权。其实,挺复杂的。
⑷ 今日头条上的视频剪辑,算侵权吗发图文算侵权吗
不管是发图文还是发剪辑视频,如果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属于侵权!侵犯的是着作权人的着作权,还有可能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
在短视频逐渐成为潮流的当下,很多UP主为了获得流量,挣取收益,通过极具创意的方式对经典的影视作品进行混剪,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对《西游记》的剪辑与再创作。还有些UP主更加粗暴,直接将影视作品的高潮部分截取下来,发布到网上挣取收益。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上述行为在法律意义上都属于侵权行为,侵犯的是影视作品的财产权,具体包括: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许可权以及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赔偿,还包括权利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对于网络图片侵权,除侵犯上述权利以外,如果图片里面有人的肖像,还有可能侵犯肖像权。肖像权属于民法典当中人格权的一部分,被侵权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损失会依据肖像权人的社会知名度以及侵权的程度予以判定。最经典的例子就是近几年“葛优躺”维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