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发别人私照侵权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发别人私照侵权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判刑。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起诉别人乱发照片的流程如下:
1、收集相关的照片等作为证据使用,去法院起诉。
2、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
3、起诉状应当包括诉讼主张等内容。
4、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网上到处乱发别人的照片算违法的,侵犯了肖像权,可以采取民事诉讼来维权,但这不等于犯罪,具体的还要根据对方的目的来确定。
综上所述,私自发别人照片,如果对他人构成名誉侵害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将私人照片大量传播,比如放在微博上、企鹅空间里、论坛里,向公众扩散,或是散播给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嫌构成侮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⑵ 侵犯他人肖像权判刑吗
法律主观:
故意侵犯他人肖像权犯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责任,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从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这类行为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其只是对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这种损害还不至于需要用《刑法》进行评价,因此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侵权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在肖像权侵权的确认上,根据民法典100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只有两个构成要件,第一个条件在实务上有时保护过宽,似乎任何时候都要经本人同意,增加一条不具“阻却违法事由”三个。关于“阻却违法事由”,它是指虽然实施了法律原则上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但是却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不构成违法的事由,因而使实施的该行为成为合法的行为,因而阻却了违法性。主要包括:,1、公益性:为维护社会需要,如先进任务照片展览,不文明行为拍摄并公布批评,通缉逃犯,2、本人利益:刊登寻人启事,3、新闻性:新闻报道,肖像权淹没于集合、队列、仪式中,不得主张肖像权,同理集体照片中的个人不得主张照片肖像权,4、为记载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予者肖像,参予就等于承诺肖像权被人使用。相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件,但这一观点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时太窄。例如有的人非法使用他人肖像(如:故意使用广角镜照嘴“獠牙”与野猪像放在一起),并不是为了赢利,同样构成侵权行为。所以可以在加上“但有侮辱性使用肖像例外”这一限制。总结肖像权侵权的实务上构成要件为: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侮辱性使用除外),不具“阻却违法事由”。但如果是列为不文明行为拍摄并公布评论,像很多拍客常做的事,那就不算侵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是犯法的行为,一般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不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因为普通人的肖像没有什么商业价值,往往是因为歪曲他人形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⑶ 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照片发到网上,这属于违反民法还是违反刑法要判刑的行为
违反了民法中的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不过一般不会判刑,会判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未经本人同意传播他人普通照片是民事侵权行为,如果是涉及个人隐私的照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个主要还是看发照片的目的,和造成的后果。
法律分析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照片发布在网上,而且不得老空利用信息技术丑化形象玷污名声。如果是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和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或者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合理实施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要是不合理的话就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惩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岁含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乎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