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车还没提,有了瑕疵还不给退换
刚买的新车还没提保险杠掉漆了?4S店不退也不换?
这是一位smart车主在节目中反映的问题,到底怎么回事?
01
新车受损,不换车不退定金?
2023年12月5日,车主姚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自己7月17号帮朋友在浙江省宁波市来福士门店,下单一辆smart精灵一号,交了5000元定金。
据车主姚先生表示:自己在安徽省安庆市,因为是现车,所以需要转运到合肥交付中心提车。
图片来源:车质网
起因是去年7月,精灵一号巴博斯上市时,并不具备前排座椅通风功能。当时,各经销商以及Smart的市场总监都回复称,由于座椅材质的原因,巴博斯无法实现座椅通风功能。
然而,今年8月重新销售的巴博斯精灵一号中,原厂就自带了座椅通风功能,而且座椅材质和之前的车型一模一样。这种明显的矛盾让车主们认为这是销售欺诈。
还记得去年年底,CEO佟湘北曾说,“订单损失是其次,对我们来讲更严重的是用户信心的损失、品牌美誉度的下降。”
(佟湘北)图片来源:网络
现如今,无论是品质还是口碑,smart似乎都不尽人意,未来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03
尾声……
Smart在努力发展的同时,是否更应该为车主提供更多的保障,以及提升自身的服务品质?车辆有瑕疵本应该为车主积极处理,得到车主的认可,赢得更优质的口碑,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品牌的塑造。希望未来Smart可以不断创新,发展自身,同时也要注重消费者的使用感受,毕竟品质和口碑才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最后,关于车主姚先生的问题,节目组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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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4s店会不会把新车里面的东西换掉
这种问题不会发生。车辆从厂家到达4S店后,机动车上的所有物品都是车辆的必备物品,包括车辆信息、合格证、车辆照片、备胎、更换备胎的工具、三脚架、反光背心等等。S店发货后会做哪些检查?
在4S店交车时,首先要确定车辆的配置是否与购买的配置相同,并检查机动车的随车附件有无缺失,检查机动车的相关手续是否缺失,否则会影响机动车的注册登记。
S店的新车到了会加油吗?
S店新车到店不会给车辆加油。车辆只有一点点燃料,只能行驶几公里。购买车辆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最近的加油站加油。
以上是关于4s店是否会更换新车里的东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车的信息,请持续关注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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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要求赔偿
一、在新的汽车三包法规中有规定,当车辆出现变速箱、发动机等主要(重要)零部件,自身不良情况下,经经销单位和厂家会诊,不能满足产品功能和使用状况,就可以要求实行维修、退货和赔偿等处理。
二、你首先要警醒检查和评估,该缺陷是否是变速箱等主要部件的自身原因,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你就不能主张自己的索赔权利。
1、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如你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的顺坏;
2、是否为简单地电器故障,可以不需要拆解变速箱、发动机、车体等部件,就可以排除故障;
3、故障级别判定,这需要你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该故障是否会造成客户、使用者的伤害隐患。
(3)新车随车照片缺失可以索赔厂家吗扩展阅读:
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