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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可以给当事人看照片吗

发布时间: 2022-03-04 08:20:31

⑴ 在看所守、 律师能否拍当事人照片给家属人看请帮帮我 万分感谢

一般来说不允许的,因为看守所会见的时候不允许律师带手机的,只让带纸和笔。

⑵ 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 可以给嫌疑人拍照片么 带给家属么

不可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只是规定了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给犯罪嫌疑人拍照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或看守所一般是不允许拍照的。

⑶ 探监的时候可以给带照片吗

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坐牢的时候,罪犯家属是可以给罪犯送照片的,不过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经过检查后才可以。按相关规定,罪犯是可以收受钱款的,所以,给监狱里的罪犯送钱属于合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有规定的,有没有收到接济单,他有星期几到星期几可以送东子的,只能送衣服、被子、裤子、鞋子。记住注意这些物品不能带有金属物,如扣子,拉链,还有绳子。

可以带内衣内库毛衣,鞋孑,袜子(鞋子最好不要有鞋带)外面穿的不要带,食品不要带,为了安全。还有送钱,但是现金给犯罪嫌疑人日常花销用的,应为伙食不太好,可以买点零食做菜吃,和买点水果吃用的,吃的和牙膏、牙刷是送不了的。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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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探视时间:

一般相关规定是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注意: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⑷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录音和拍照吗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录音和拍照。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⑸ 律师会见可以带家属照片吗

律师会见可以带家属照片,但不得传递。律师应该遵守会见规则,根据地方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会议规定,明确禁止律师从事下列行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带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移信件、钱款和看守部门禁止的其他物品,不要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移动通讯工具,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采访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
一、律师会见
可以来带家属照片自给被羁押人员看,但不得传递。律师会见要遵守会见规定。根据各地司法厅、公安厅会见的规定,都明确禁止律师有如下的行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移动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可以会时转达家属的意见,但不能带信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综上所述,受聘请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家属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当尽快把委托协议提交办案机关并依法提出会见的要求,若拖的太久未去会见,则往往会引起委托人的不满,甚至会向律协投诉。

⑹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会见时候做的会见笔录,是否必可以给嫌疑人家属看呢

可以给家属看,不过不是每个律师都会记录。

根据《会见过程的记》第十条规定:

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

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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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⑺ 询问笔录可以给当事人以外的人看吗

不可以撤销,可以自行搜集证据进行抗辩,也可要求公安补充侦查,
被告人看不到,只能法庭开庭的时候看到证人出庭作证或笔录。

另询问和讯问不同,但从你叙述看应当很了解,按照讯问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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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关于律师律师会见当事人的问题

您好,律师执业是没有地域的,您可以选择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一定是本地的。主要是看要适合您的就行。同一个法律问题,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办案思路和方法,还有法庭上辩论的能力,法律的综合知识能力等等。给您亲自办案的律师的个人能力决定您这个案子的服务质量。谁是给您亲自办案的律师对您的案件能否取得好的诉讼效果至关重要。建议找胜诉率高的资深律师,要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如20年以上,那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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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网址:http://www.wdglawyer.com/
http://ke..com/view/2908440.htm

⑼ 律师怎么会见当事人,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注意事项

一、律师怎么会见当事人
(一)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列举一些主要规范:
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
2、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
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式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
4、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能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参加会见;
5、不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送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6、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会见之机逃离监管场所。
(二)律师会见应嬴得当事人信任
会见是律师的特权,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沟通的机会。对于律师而言,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使其放心将案件交由律师办理。
(三)律师应平等对待当事人
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是委托关系,也可以是朋友,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律师没有必要对会见对象过于冷酷、严厉。既不必象侦查人员、公诉人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样在座位上居高临下,故意加大距离,也不必在态度上横眉冷对,呵斥教训。律师可以坐近当事人,可以与之握手,可以表示同情,可以象朋友那样了解其真实情况。
(四)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在会见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其纠正,而不能置之不理,诸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刑讯逼供,或者受到lao头狱霸殴打,或者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或者人格尊严受到侮辱,或者生病得不到治疗,等等。
二、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注意事项
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应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
(二)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上述列举的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
(三)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⑽ 律师去看守所看犯人可以帮他照相带出来吗

参照银政法发【2009】29号《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
该文件对于全国律师会见有普遍指导的意义,且实际操作中,看守所都会要求律师去看守所看犯人是不可以帮其把照相带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