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条原件丢了只有拍的照片有效吗
法律分析:法院对复印件只是考虑使用,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 看黑体字部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㈡ 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能作为认定证据吗
法律分析: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是可以作为认定证据。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㈢ 借条原件丢了,只有照片和复印件能起诉吗
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综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原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再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㈣ 我的借条丢了,但拍的照片还在,拍的照片有法律效力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故:法院对复印件只是考虑使用,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 看黑体字部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因此,复印件是否有效力,还看对方有没有异议!同时,对方有异议的话,也必须提出相反的证据。如果对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无法提出相反证据,即异议不成立,那么复印件还是有效力的。
㈤ 借条丢了只有张照片能不能去复印还能有效嚒
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你的照片复印件的证据效力很低,基本上不会被采纳。
㈥ 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能否作为认定证据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可以作为认定证据。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㈦ 借条丢失有照片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体情况。复印件是否有效力,还看对方有没有异议。同时,对方有异议的话,也必须提出相反的证据。如果对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无法提出相反证据,即异议不成立,那么复印件就是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