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检照片是有几寸啊
每个人要红底一寸照片三张,然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婚检的目的主要是检查男女双方有没有不适合结婚或生育的疾病及遗传病、精神病史,减少影响婚后幸福生活的因素,并进行一些必要的新婚生活及计划生育指导。
检查的内容国家规定的项目主要有是一般病史询问:包括以前或现在有没有什么疾病,双方有无血缘关系,有没有遗传病史;再就是双方体格检查以及生殖器发育的检查。
婚检的内容包括:
体格检查、胸透、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测定、梅毒筛查、淋病筛查,女性多一项妇科检查和阴道分泌物检查。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还可能在上面的基础上加一些内容如地贫等。
婚前检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也是保障结婚禁止性条款贯彻实施的一项制度,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⑵ 我想请问一下结婚登记用的照片一定要现照的吗 可不可以用红底的婚纱照代替呢
现在的结婚证要到民政局照,俩人拿户口,身份证到民政局在那里他们给复印,照相,有微机输入的还有编码,你自己照了拿去也不会用的。照相10元,复印4元很快就办好。我不久才办的。祝你和爱人白头偕老恩爱百年
⑶ 结婚证照片准备自己影楼拍的红底照片可以吗
可以的,现在民政局是 允许自己带照片的,但是不要修的太过,按照当地民政局的要求拍摄即可
⑷ 结婚证的体检需要一寸照片吗
结婚证的体检需要带三张红底的一寸照片,然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免费检查的项目比较少,就是简单的抽血、验尿。如果想要查的仔细一点,还有自费项目可以选择。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
婚检需要空腹的检查查血,血糖、血脂、肝脏功能。激素,孕激素、雌激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苗勒管激素。b超,腹部b超。婚检的其他检查项目体格检查,生殖器检查,女性阴道有误缺失或者是闭锁,另外子宫发育情况,男性主要是有无包茎、阴茎硬结、阴茎短小、隐睾、睾丸过小等。实验室检查,关于传染病、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和血型。
⑸ 我在北京,请问结婚登记用的照片必须是红底吗
是的,必须是红底,因为红色喜气啊.我是开照相馆的,我们照的所有的结婚照都是红底的
⑹ 结婚证的照片背景是暗红色的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是红色的就没有大的问题的,照相馆的师傅都知道的
⑺ 鼓楼区华大卫生院做婚检,一寸照片有要求是什么底的彩照吗红底白底蓝底
应该没关系的,红底、蓝底都可以,白底的貌似墓碑上才用的吧。
⑻ 婚检照片有什么要求吗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做婚姻检查的,需要各自携带三张一寸蓝底或者红底的照片到医院做体检。婚检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抽血和涂片、精神诊断、B超检查和染色体检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⑼ 结婚登记照必须是红底吗
是的。
根据民政部2016《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7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53mm*35mm(宽*高)”。
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合影照片和合成照片,她详细解释说:“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图片。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图片。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着装要求:
在拍结婚证照片的时候,服装只要是平时的普通穿着就可以,如果想要照片看上去更加喜气,就可以选择颜色鲜艳一些的衣服,喜欢个性的新人们也可以选择情侣装。 因为结婚证照片是要配红色背景,所以最好是穿蓝黑色系的衣服,为表正式大家最好选择正装。如果不怕麻烦的话,带着衣服去换都是可以的。网上不少新人请教拍结婚证件照穿什么服装最有范儿,“前辈们”一直推崇情侣海魂衫。国内大部分结婚证件照选用红色背景,海魂衫与红色背景撞色搭配,增添新人时尚感,条纹图案使服装更有存在感。
⑽ 婚检照片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做婚姻检查的,需要各自携带三张一寸蓝底或者红底的照片到医院做体检。婚检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抽血和涂片、精神诊断、B超检查和染色体检查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